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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专家的通告

时间:2023-11-28 10:40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为高质量推动山东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优势,提升全省“无废城市”建设水平,根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拟组建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各相关单位征集入库专家。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征集范围

拟组建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家库,面向社会征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领域的专家共80名,各领域专家控制在20人左右。全省“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行业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能够从事“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服务的人员均可申请。

二、入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正派,工作中能够做到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认真负责。

(二)熟悉国家和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导则、技术规范,熟悉本专业生产特点及工艺流程,了解相关要求和工作程序。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领域较长时间(应为5年以上)工作实践经历,或在相关领域具备省内外领先的教学和科研等技术水平,具有研判和把控重大管理策略、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为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指导和意见。

(四)身体健康,年龄适宜,能够承担技术评估、现场踏勘等工作任务。

三、承担的主要任务

专家库专家为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专家咨询、理论指导、决策建议等技术支持。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委托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1.针对各市遇到或反馈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点对点现场调研和技术指导。

2.参与“无废细胞”建设指南的论证和审定。

3.参与“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

4.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建设调研,对我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5.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广泛听取和收集“无废城市”建设的意见建议,积极发现“无废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解答“无废城市”技术咨询,指导“无废城市”培训。

6.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其他事项。

四、申请入库程序

(一)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入库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专家个人申请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反正面扫描件、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PDF扫描件。

3.无技术职称的,可提供相关行业从业证明。

(二)材料审核流程

1.初步遴选。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个人申请入库的专家符合入库条件的可以直接向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申请,也可以经当地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及相关单位推荐后申请,经相关部门、单位推荐的专家请在推荐单位意见栏加盖推荐单位印章。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发至联系邮箱。

2.资格审核。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组织对申请入库专家进行资格审核,根据领域拟定入选专家名单。

3.审定公布。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将审核意见及拟入库专家名单报省生态环境厅审定后发布。

联系人:尹诚悦,0531-51798962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专家个人申请表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21日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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