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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布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附整改任务清单)

时间:2017-05-03 15:54

来源:环保部

2. 建立市级、县区级、乡镇级日常环保督察机制,定期开展多层次督察督导,认真开展目标考核,切实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建立完善“1+9+12”环保攻坚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3.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强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关闭取缔、移交司法、列入“黑名单”、媒体曝光等措施,实现行政执法、经济处罚、刑事追责“三管齐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蒿慧杰

责任单位:漯河市政府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四、关于局部地区生态破坏较为严重的问题。

河南省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破坏时有发生,铝工业赤泥堆场环境风险不容忽视,主要包括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严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赤泥堆放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风险明显等方面的16项整改任务。

(四十九)全省沿黄河有5处国家级和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均不同程度存在生态破坏问题。

整改目标:基本遏制对黄河湿地的生态破坏,全面保护黄河湿地,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整改措施:全面排查沿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破坏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督导措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责任领导:王铁

责任单位:省林业厅

责任人:陈传进

完成时限:2017年4月底前,长期坚持

(五十)2012年以来,黄河湿地保护区三门峡段有锦滨矿业有限公司、锦江奥陶矿业鱼里铝矿、锦江矿业崖底铝矿等多家企业无序开采,导致保护区多处山体残缺不全,大量废渣沿河道周边山坡随意堆放,矿区开采面积达3.6万余亩,其中破坏和侵占保护区面积约3376亩,不仅造成严重生态破坏,而且对黄河河道安全构成威胁。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根据经评审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督促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保护和恢复治理,铝土矿开采企业的无序开采、矿渣乱堆乱放、生态破坏、侵占保护区及对黄河河道安全构成威胁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整改措施:

1. 督促辖区内所有涉及的矿山开采企业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修编、评审及备案工作,依法足额收取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并监督企业实施;对被破坏和侵占的面积3376亩的湿地保护区现状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制定科学的整治方案,并负责协调组织实施。

2. 完成黄河南岸所有铝土矿开采企业的整治任务,重点解决由于露天开采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废渣乱堆乱放造成的破坏和侵占黄河湿地保护区问题及对黄河河道安全构成威胁的问题。

3. 加强陕州区、湖滨区铝土矿企业整治工作现场督导,对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采代探、越界勘查开采、非法转让、非法占地、侵占和破坏黄河湿地保护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领导:安伟

责任单位:三门峡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铝土矿开采企业整治任务,长期坚持

(五十一)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洛阳段违法采砂问题十分突出,河道管理部门未经保护区管理部门同意擅自为有关企业办理采砂手续。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的采砂行为,恢复原有地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

1. 孟津县和吉利区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洛阳段内违法采砂行为。

2. 责令立即停止所有采砂行为,注销采砂手续,督促采砂企业拆除生产设施,清运堆存砂石,恢复原有地貌。

3.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刘宛康

责任单位:洛阳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前,长期坚持

(五十二)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焦作段违法采砂问题十分突出,河道管理部门未经保护区管理部门同意擅自为有关企业办理采砂手续。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焦作段采砂行为,严查违法采砂问题,并进行生态恢复。

整改措施:

1. 对督察期间上报的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按照断电、断水、地面附属物全部拆除、抽沙船拆除或拖走的标准,制定生态恢复计划,并确保3年内恢复到位。

2. 对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焦作段违法采砂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并进行生态恢复。

责任领导:徐衣显

责任单位:焦作市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长期坚持

(五十三)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郑州段违法采砂问题十分突出,河道管理部门未经保护区管理部门同意擅自为有关企业办理采砂手续。特别是郑州惠济区和花园口滩区监管缺失,采砂、餐饮、旅游等经营活动集中。

整改目标:坚决取缔各种违章建筑、违法经营项目,使黄河湿地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观,湿地功能得到有效恢复。

整改措施:

1. 成立郑州市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2. 对违法建筑、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建设和限期拆除,对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对不主动、不配合或无理取闹、暴力抗法的,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处。

3.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监控和巡查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责任领导:程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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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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