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19 14:41
来源:安微省芜湖市政府
日前,《芜湖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已印发,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力争达到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农膜回收率达到80%,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完成自然村15万常住农户和所有行政村村部非卫生厕所改造任务,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宜居环境。全文如下: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的决策部署,深化美丽乡村建设,一体化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7〕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努力打造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为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芜湖篇章奠定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力争达到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农膜回收率达到80%,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完成自然村15万常住农户和所有行政村村部非卫生厕所改造任务,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宜居环境。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增加群众负担,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广泛动员村级组织及群众参与,共同改善村容村貌。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农村环境治理问题的不同特点,科学确定治理模式,防止生搬硬套、搞“一刀切”。
循序渐进,注重长效。全面整治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和计划,合理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逐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四、重点任务
(一)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
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等垃圾治理,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垃圾全面长效治理。
1.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各县(区)遵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经济适用”的原则,编制县(区)域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明确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等内容,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2.集中开展陈年垃圾清理。全市开展陈年垃圾清理行动,抓住沟渠、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村庄边际、景区周边等重点部位,以陈年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秸秆杂物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摸清积存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制定集中清理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强化督查调度,2017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清理任务,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加大巡查管控力度,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对历史形成的,规模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制定分类整治方案,建立《排查工作台账》,确定分年度整治计划和整治项目,2020年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3.全面治理生活垃圾。推行“户分类、村收集、县(镇)转运、市处理”为主体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配有1辆环保、密闭、高效的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车辆、1座垃圾转运站等设施,满足全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及时收运需要;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1个垃圾集中收集点,配有垃圾收集车辆;每个自然村按5—10户配备1个生活垃圾收集桶(箱),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集中堆放、简易填埋以及小型焚烧炉等。
市城管局协调推进区域性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市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4450吨,满足日益增长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需要。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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