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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微芜湖:专项整治农村垃圾污水厕所,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时间:2017-10-19 14:41

来源:安微省芜湖市政府

无为县、南陵县在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上要优先保障贫困村环卫设施建设,完成贫困村垃圾收运设施达标配套,保障村容整洁、有序。

4.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建制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大力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技术,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示范,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包装物。

5.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环保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6.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2017年,各县(区)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原则,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案,选择1—2个乡镇开展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2018—2020年,各县(区)持续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

7.建立日常保洁管护机制。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将环卫管理由县(区)向乡镇延伸。各乡镇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组织和落实本辖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稳定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根据人口规模、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环卫保洁员,明确保洁员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职责。原则上农村环卫保洁人员数量不低于农村户籍人数的500:1的比例配备,1座垃圾转运站配备1—2名作业人员,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垃圾收集人员;无为县、南陵县要把推进农村保洁队伍建设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优先聘用贫困人员,将有能力且有意愿从事环卫保洁工作的贫困人员安排农村环卫保洁岗位,总体安排不低于农村保洁员数量50%比例,并纳入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合同。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作用,通过修订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卫生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保洁义务,制定奖惩措施,建立村民认可遵从的农村卫生保洁制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将农村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推向市场,有条件的县(区)可实行县(区)域农村垃圾治理PPP模式。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加大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全市所有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尚未建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镇,2017年全部开展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建制村,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1.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依据《安徽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综合考虑集镇规模和发展规划、原有设施状况、人口聚集程度、管线敷设状况及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打破镇村行政区域界限,以县为单位科学规划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各县要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本地区各年度目标任务,分年度列出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方案,明确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项目建设。2017年10月底前,所有县要编制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2.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模式。按照“因地制宜、区域统筹、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原则,科学选择处理模式,加强乡镇、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区周边乡镇可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人口密集、污水量大的乡镇,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管网建设受地形条件限制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相对集中污水处理模式。邻近乡镇可以联合建设污水处理厂(站),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污水处理厂(站)和管网要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市政污水管网能够覆盖的村庄,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处理;中心村应根据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处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处理模式;其他村庄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装配式三格式化粪池等简易生态处理技术,就地进行生态治理。

3.建立健全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要做好运营管理,提高污水处理的效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健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制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鼓励采用PPP、DBO等方式,即设计、建设和运营为一体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乡镇、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鼓励县和乡镇,以行政辖区为单元,委托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实行第三方监管,并依据监管结果向运行单位支付运行费用。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要建立污水数字化运行维护服务管控平台,并与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联网,监测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对达标排放的污水及污泥处置进行在线监控。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要制定污泥转移单据,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和记录,并定期向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污泥转移单据。

(三)稳步实施农村改厕工作。

2020年底前完成自然村15万常住农户和所有行政村村部非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对不能纳入污水集中处置收集系统的非卫生厕所进行改造,使之具有方便、卫生和舒适的使用环境,且具有一定的粪便无害化处理功能,让农村群众用上卫生厕所。鼓励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将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重要区域纳入农村改厕工作的实施范围。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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