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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印发

时间:2018-10-08 11:10

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收运处置。由专业队伍收集,并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指定专业处理厂(场)进行处理,运输过程中要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自行运送,或者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利用。

4.其他垃圾。除上述三类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设置容器、定点投放,按现有收转运渠道进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处置。

三、引导城乡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区域,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城镇社区、行政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范围。

(一)实施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区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并按确定的分类种类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或专业的垃圾分类运营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

(二)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鼓励市县探索建立适合当地的“户投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乡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引导农户定点投放有害垃圾,在行政村设立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并按相关规定由专业单位统一收运处理。统筹有机易腐垃圾(餐厨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布点、规模、辐射区域,科学选择处理模式与技术,实施就地生态处理。可回收垃圾由乡镇废旧物资回收点或相关企业定期定点回收。其他垃圾纳入“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市)集中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由县城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推进源头减量。严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防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过程的垃圾产生量。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实施“限塑令”专项整治。开展果蔬集贸市场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试点。倡导节约文明用餐,有效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

(二)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加快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增配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规范运输企业管理,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弃置现象,实现规范运输。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三)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政策,支持企业回收生活垃圾的中低价值可回收物,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四)完善与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及早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湿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固废处理园区等终端处理设施,避免因终端处理设施缺乏导致垃圾分类后再混收混运混埋问题。加强有害垃圾贮存、二次分拣、集中运输和规范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强化有害垃圾运输单位和处理企业协调,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处置设施,提高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理水平。鼓励各省辖市建设危废垃圾处理厂,探索跨区域危废垃圾处置模式。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五)加快静脉产业园建设。落实《河南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城乡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在中心城市、人口大县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工艺技术水平一流、协同处置效应明显、生态环境友好的静脉产业园。编制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明确2020年前拟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四至边界)、规模和处理能力,提出2030年前拟建项目目标名单。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科学选定技术工艺,加强垃圾焚烧烟道气、粉尘颗粒物、垃圾渗滤液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到2020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置总能力的比例超过50%。加强对焚烧和填埋设施日常运营监管,定期开展处理设施污染排放物监测,对已封场的城镇生活填埋场实施生态化改造和修复。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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