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2-25 09:25
来源:中国上海网
为进一步推进电子废物的回收与监管,确保电子废物能有效实行资源化、减量化和再利用,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长宁区环保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长宁区机关、事业单位电子废物回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电子废物回收名录,规定了回收处置程序,并于日前召开大会,部署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电子废物统一回收管理工作。此项电子废弃物管理以源头管理、统一回收、集中处置为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了电子废物处理处置流程。其中,环保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电子废物的回收管理和监督,经委做好规范电子废物回收市场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审核电子设备报废更新情况,电子废物未按规定交由回收单位统一回收的,财政将不予安排新购置资金,其他部门做好相应的配合与支持。同时严格规定了产生单位的责任,明确规定全区各单位要定期对电子类办公设备进行清理、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签订回收协议、涉密载体由相关部门统一销毁等。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电子废物已委托有资质的新锦华集团公司承担统一回收工作。电子废弃物统一回收管理工作从今年12月起正式实施。今后,随着机关、事业单位试运行成熟后,电子废物回收工作还将面向全区企业、社会组织和居民。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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