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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专家谈垃圾焚烧:环境维权应遵循多数法则

时间:2010-03-11 17:01

来源:中国固废网

      左: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环境产业研究所副所长 钟晓红(主持人) 
      中:维权专家舒可心 
      右:北京市政市容管委设施处副处长卫潘明 
  今天下午,由清华大学、中国水网和搜狐公益主办,首创股份协办的第七期环境讲坛举行。同以往一样,本期讨论的主题——垃圾焚烧处理方式的争议,依然是行业和公众都非常关注的环保领域话题。同以往不同的不是,本期的特邀讨论嘉宾除了行业专家——北京市政市容管委设施处副处长卫潘明,还请来了公众维权专家舒可心。
  舒可心在回答中国固废网记者提问时表示,反对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属于环境维权的范畴。关于环境维权,应当讨论的重点不在于“散步”等方式是否合适,根本的问题不是在于有没有人反对,而是我们国家公共事务到底由什么样的决策程序来决定。
  舒可心说,因为垃圾总是要处理,任何一种垃圾处理方式都会有一群人反对,就像任何一种公共事务的处理方法都会有人反对一样。即便全国“两会”决定给每个公民发一千块钱采购券,还会有人反对。所以不要老去研究实体正义,不要纠结于这个事情对不对,而是应当给它一个法定程序,确定如何用特定的程序来通过最终决定。
  有些人说公众事务应当“少数服从多数”,舒可心明确表示反对。他说,在西方词汇里,没有少数服从多少,只是叫多数法则,变成中文以后才被叫做少数服从多数。西方的社会制定里面有两个原则,第一是多数法则,第二是保护少数人利益原则。如果经过各级人大多数人做的决议,一定要建垃圾焚烧厂。这是通过法律做的决定,少数人觉得侵害自己的权利,可以到法院诉讼让其他多数人做出赔偿。
  具体到番禺垃圾焚烧项目的争议,他说,番禺是人民的番禺,是大家的番禺,既不单单是决定烧垃圾人的番禺,也不单单是不愿意烧垃圾人的番禺。
  谁都不想把垃圾处理设施建在自家后院,过去实际上是把垃圾扔在农民后院。今天农民说了“别放在我们后院”,开始就要求补偿,其实我们国家放垃圾一直是有补偿的,补偿越来越高,处理费用也愈来愈高,就开始对城市居民收费了。要把这个事说出来,人民才知道,人民才管,人民才建。舒可心说,西方社会也是这样的,一定是有人支持垃圾焚烧,一定有人反对垃圾焚烧,而且两拨人都会有自己的非政府组织,来组织大家支持政府建焚烧项目的,或者反对政府建设这些的。
  现在在公众事务方面公共参与度非常低,对于垃圾焚烧,大家说不就已经很勇敢了,因此大家就说不,没有人说应该怎么着。舒可心认为,还是应当遵循处理公共事务两个原则,多数法则,加上维护少数人利益。(作者:QQ)

编辑: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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