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做客人民网时曾提到,目前我国一些人对于中国生活垃圾的认识存在着很多误区,如果我们不能够实事求是地、客观地来认识垃圾问题,要找出解决垃圾围城问题的途径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清华大学教授聂永丰在近期一次固废会议上详细介绍了我国的生活垃圾与国外垃圾的区别。
我国的生活垃圾跟国外所讲的生活垃圾是不能划等号的。以德国为例,家庭、商店等产生的废弃物称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过分类收集一部分用于回收,一部分为厨余垃圾,其余的则为剩余垃圾。而在我国,家庭商店等产生的废弃物首先经过废品回收系统回收,剩下的才称为“生活垃圾”,即我国的“生活垃圾”等同于德国的“剩余垃圾”。
据统计,2006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280万吨,其中无控处理占31.3%,填埋占28.7%,焚烧占5.1%,回收利用占34.7%。垃圾回收利用的所占的比例还是较高的。
我国的城市生活所产生的废纸、废纸版,废塑料,废金属等价值较高的废品基本得到回收,废玻璃的回收稍差。生活垃圾中虽然含有部分塑料袋和废纸,但回收价值很低。
我国生活垃圾中的废品经过了三次分拣,已经得到充分的回收利用:
产生源分类:——第1次分拣
家庭内通常将回收价值高的废报纸、旧书本、纸板、酒瓶、易拉罐和塑料瓶等废品单独收集出售;这是一种完全符合循环经济3R原则(Reduce,Reuse,Recovery)源头分类收集的方式。
收集站的分检:——第2次分拣
拾荒者或废品回收者将回收价值较高的少量废品分拣回收;但易产生环境卫生和社会问题,需要改善。
填埋场的分检:——第3次分拣
在一些地区的垃圾场或堆放场,还有部分拾荒者直接进入垃圾场翻拣有回收价值的废物;易产生健康和社会问题,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加强监管。
鉴于此,聂永丰认为,我国的垃圾从产生、收集、运输到处理跟国外都有很大区别,垃圾成分也有自身特点,因此在选择垃圾处理技术路线的时候,不能一味照搬国外,而应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垃圾处理技术。(中国固废网 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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