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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市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营运秩序

时间:2012-11-21 15:26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建筑垃圾营运市场秩序,强化源头管理,依法打击各类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违章行为,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芜湖市市容局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营运秩序:

一、严禁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处置的现象。

二、严禁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现象。各区市容局在11月20日——11月25日期间,对辖区内的建设工地、拆迁工地、回填工地,组织一次全面普查,11月26日前,书面上报普查结果。对违章行为,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理,经新闻媒体曝光、人民群众反映和市局督察发现并查实的,将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三、严禁超许可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现象。根据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办理情况,对2011年前至2012年底核发的部分建设工地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情况进行现场复核。

四、严把市场准入关,严禁无证运输现象。所有建筑垃圾承运车辆必须办理市场准入手续,任何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无资质的车辆运输。对大规模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输的工地和单位一律从重处罚,对查获的无资质车辆运输建筑垃圾一律按上限处罚,对违规的建筑垃圾营运企业一律按上限进行违章记分。

编辑:郑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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