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28 12:58
来源:中国上海网
上海静安区现有1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产生总量约50吨,主要为废矿物油、有机溶剂废物、废化学试剂、荧光灯管等。
近日,根据上海市统一部署,上述危险废物管理权限下放至区县环保局。静安区环保局立即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工作交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区域内危险废物管控到位。一是,全面开展排摸梳理。对全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排查,掌握其业务往来、工艺流程、运营状况、主要污染物及产生量、防污治污设施等情况,为后续管理提供依据。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管理要求和工作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常态管理,定岗定人,做到危险废物源头监管、全程监管,严防危险废物管理失控。三是,加大培训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常规培训、专题培训、现场培训等培训制度,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指导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备案及转移联单管理的各项要求,并严格实施网上申报,提高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同时,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及时查处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做到管理不留死角、执法不留盲区、安全不留隐患。
编辑:杨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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