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20 16:31
来源:无锡环保局
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各类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整合全社会环境教育资源,同时以创建“两型机关”“两型社会”“两型企业”“生态文明村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活动为载体,让绿色理念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让社会公众在参与中自觉选择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与消费方式。
引导市民绿色生活。以倡导绿色生活为突破口,以提供绿色供给为基本途径,从百姓身边的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等小事做起,让市民群众的衣、食、住、行更加环保时尚,消费更加绿色理性,以大众的共同环保行动打造美好环境,以百姓的理性绿色消费促进绿色生产和转型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作出贡献。推动无锡中瑞低碳生态城国家低碳城(镇)试点建设,建成低碳生产生活综合体,健全城(镇)低碳运营管理机制,加强低碳发展国际合作交流。
(六)加强环保能力水平建设
1.加强公共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五”期间无锡环保公共基础设施要以还清旧账,不欠新账为原则,调动市区两级的积极性,大力推进以危险废物焚烧和安全填埋场地建设为重点的公共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危险废物处置。市区完成无锡工业固废安全处置扩建工程,启用锡东垃圾焚烧厂,推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专用填埋场的建设。锡山区重点推进含铜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废包装桶等处置利用项目的建设,惠山区重点推进废酸、废酸渣、电镀污泥等处置利用项目建设,新吴区重点推进电子行业混酸、电子废弃物、废乳化液、废蚀刻液等处置利用项目建设,江阴市重点推进危废焚烧、填埋和污泥处置等项目建设,宜兴市重点推进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等处置利用项目建设。
(2)污水处理。完成东亭、安镇、鹅湖、惠山开发区、洛社、梅村、硕放、新城、申港、华骐等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市区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1.5万吨/日以上。江阴市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以上;宜兴市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9.5万吨/日以上。
(3)管网建设。市区新增污水管网55公里,改造管网20公里;江阴市新增污水管网100公里以上,宜兴市新增污水管网250公里以上。到2020年,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江阴市、宜兴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
(4)污泥处置。加大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建设力度。2017年底市区要新增污泥处置能力500吨/日,到2020年,全市要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鼓励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推进2-3家宜兴水泥窑协同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危废等固废工程,为无锡危废处置开辟新的途径。
(5)餐厨垃圾处置。加强餐厨垃圾污染防控,在惠联热电预留地块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置厂,到2019年,形成日处理400吨的能力。
2.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水平
(1)建立环保生态大数据综合系统信息应用平台
高质量完成国家环保部、工信部下达的“感知环境、智慧环保”无锡环境监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形成人防+技防,融合国家、省级、市三级环境信息,集环保数据链与业务工作链和气象、国土、水利、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的环境管理要素于一体的环境信息资源库。建立环境信息资源目录、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控)通讯传输、环保业务应用系统三个标准规范,实现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等,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控)系统、放射源自动监控系统、危废监控管理系统、机动车尾气监测自控监控系统、实验室分析感知管理系统等六个方面的智慧应用平台,实现对无锡全环境要素的“测得准、传得快、算得清、管得好”。
实施以水、大气环境和核与辐射为重点、化工园区企业和生态红线保护区为补充的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补网建设工程,构建起对重要水体水质、重污染天气、声环境质量、放射源及重点工业园区和排污单位环境异常、生态红线保护区人为干扰和破坏活动的实时监测监控与预警和应急处置网络,确保把各类环境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到2020年,完成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探索对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试点提出并对超出承载能力的地区实施更加严格的项目准入政策和污染减排措施。
(2)探索环境监管新模式
为适应发展变化的新情况,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法制意识,实施督政与督企并举,让市(县区)、镇(街道)两级政府在环境监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用好环保约谈和区域限批政策工具,促进环境问题多、环境质量长期不理想的区域政府积极作为解决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强化企业的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和能力的提升。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打造一支“会管、善管、敢管、作风优良”覆盖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的基层环境执法监管队伍,力求把各类环境问题消灭在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内。更新执法理念拓展执法视野,坚持教育、惩戒两手抓,服务、执法一肩挑,做到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舆论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让环境违法成为不敢做、不能做、做不起、不想做的事。切实发挥好第三方监测(管理)机构的作用,弥补监管力量和技术设备的不足,并严格加强管理,切实使第三方监测(管理)机构为我所用,确保环境数据和排污信息真实可靠。
编辑:李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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