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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发布 (附全文)

时间:2017-02-28 11:04

来源:长沙市政府网站

5.抓好特别防护期污染整治

发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综合制定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最大程度改善特护期(每年10月至2月)大气环境质量。制定特护期重污染天气涉气工业企业限产停产名单,加强废气排放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环保与公安部门联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特护期禁燃区提倡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严查低品煤、重油等高污燃料燃烧。加强特护期特别是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强化各负责划定辖区内烟花爆竹禁燃放地点、时段的监管。特护期内除重大节日或市人民政府批准重要活动外(重度污染天气时,取消燃放),停止每周六晚桶子洲烟花燃放活动。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社会联动工作机制,依据《长沙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在特护期加大重点企业限产停产、渣士运输停运、机动车限行禁行等强制性的应急响应措施,加大督查宣教力度,划分责任主体,监督检查特护期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四)推进“净士”行动,改善士壤生态

1.加强土壤污染调查管控

在现有相关调查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士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士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在士壤污染风险较大的区域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建咸长沙士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咸士壤环境监测能力,实现士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区县(市)全覆盖。制定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到2020年,基本摸清全市士壤环境质量情况。

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各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建设重点污染物项目时,要增加防范士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强化“三同时”制度,建设士壤污染防治设施,各级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士壤污染。

2.开展农业用地污染治理

将农业地划为三个类别,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长沙基本农田、农产品基地和“菜篮子”基地为重点,在望城区、长沙县、测阳市、宁乡县建立万亩级的农业用地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基地,不断完善耕地环境标准制度、士壤质量监测制度和农业清洁生产制度,严格控制污水灌溉、污泥农用,农业灌溉水水质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严禁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用于农业灌溉,加大未受污染的耕地保护力度。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冶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争取在2020年底前全市实施测士配方施肥面积达到600万亩,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面积达到200万亩。

3.推进工业场区污染治理强化政策布局调控,严格控制各行业重金属污染新增。严格重金属相关企业的空间布局管控。深入实施重金属排放“等量置换”.∴.“减量置换”。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加大工业园区规范化管理,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的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至2020年底前,完成蜂巢颜料化工厂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士壤修复工程和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士壤修复工程。

4.实施矿山污染土壤防治

强力推进资源整合,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准入、准出机制;基于“三区”(重点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标准,严格实行分区管理,多种措施并举,促进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士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士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继续推进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严格监管矿山开采、选矿等环节达标。加强老矿区和现役采矿区综合整治,实施一批重点地区矿山复绿工程,重点推进七宝山、永和、株树桥、黄材水库周边等遗留矿渣污染士地综合整冶工作,改善周边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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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各区县(市)要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对建设用地进行分类管理,一类地块为“优地”,二类为“良地”,三类为“差地”。一类地优先用于住宅类用地,二类则用于工业用地,三类地原则上不用于住宅类用地,建议暂不开发利用。对于三类地“差地”的开发利用,开发商必须对使用地块进行士壤环境修复,达到建设用地标准,并且通过当地政府部门验收以后才能够开发利用。对于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士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市各级国士资源部门要依据士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士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

(五)推进“静音”行动,营造宁静环境

1.严格声功能区执行标准

以长沙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建咸区实施声功能区划,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要严格依照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保证噪声防护距离,避免噪声扰民。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合理规划地面交通设施与邻近建筑物布局,从源头上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到2020年完成对建咸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并且确保噪声达标率达到100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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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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