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13 09:59
来源:佛山市政府
2.城市江河涌污染综合治理管理有待加强。目前,佛山市已完成主要江河和城市部分重要主干内河涌整治工作,佛山市城市江河和内河涌总体水质状况有所好转,但由于佛山位于西江和北江下游,比降小、水体消解净化功能平衡破坏、治理时间及投资等原因,其支涌的治理程度仍然不够,内河涌污染依然严重,部分内河涌水质不达标,处于劣V类水平,且存在不同程度的黑臭现象。
3.城市面源污染管理缺失,面源污染研究滞后。随着佛山城市化快速发展,新旧城区不同排水系统的交错,污水和雨水管道混接现象普遍存在,大量污染物由地表暴雨径流排入水体,加剧城市水体的污染。由面源污染引起的水环境问题已经严重的制约城市的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佛山市城市面源污染凸显,城市内水体营养化问题突出,城市面源污染研究滞后。
4.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较高,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亟待加强。佛山市饮用水源地和供水厂众多,部分水厂取水口设置不合理,对饮水安全造成隐患。威胁佛山市饮用水源的风险源依然存在,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亟待加强。
5.土壤污染日益引起关注。目前,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土壤进行系统的调查和研究。
6.村级工业区整治提升任务重。佛山市各区分散着众多小规模的村级工业区,聚集了大批无牌无证、工艺低端、设备落后、存在违法排污的工场、作坊,是环境污染扰民的重灾区,群众信访投诉强烈,环保监管和整治难度越来越大。
7.环境监管水平与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目前,佛山市环境监管仍然主要依靠传统手段,对“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船等先进信息技术的创新融合应用才刚刚起步。环境监督执法力量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环保监管任务要求,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精准治污,着力强化环境基础能力,全面提升环境管治水平,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面貌,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佛山”奠定坚实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环境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佛山发展,积极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格局。
以人为本、和谐共生。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重点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雾霾、水体黑臭、土壤重金属污染、农村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全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依法监管、社会共治。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依法对污染源、排放过程和环境介质实施统一监管,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深化改革、增强活力。继续先行先试,深化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活力,逐步建立系统完善、适应生态文明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三)规划目标。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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