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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全文发布 “清新福州”名副其实

时间:2017-04-19 10:13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八)加强地下水保护

加强地下水水资源管理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地 表水,超采地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非超采地区。地 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引导发展需肥需药量低的农作物。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 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 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采矿许可。依 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 水管网可到达区域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编制地面沉降区、 海水入侵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 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2017 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 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

提升地下水环境监测能力,防治地下水污染。石化生产存贮 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 要的防渗处理。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 2017 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 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 填。

四、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 继续实施《提升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城市空气质量 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前十名,使“清新福州”成为名副其实的城市 名片。

(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重点区域新增耗煤项目实行煤炭等量或 减量替代。加大天然气供应与利用,加快海西天然气及中石油西 气东输三线管网及接收站工程项目建设。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 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用于工业燃煤炉窑替代。重点区域新建项目原则上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再新建、扩建 使用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用未加工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电,稳步推 进福清核电建设。继续推进陆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和管理,积极推 进海上风电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波 浪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推进天然气、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系 统的推广应用。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深入落实《福建省燃煤锅炉节能环保 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福州市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 工程实施方案》,通过推广高效锅炉、严格新建燃煤锅炉准入、 加快淘汰落后锅炉、实施节能环保升级改造、推进燃料结构调整 和扩大集中供热(气)等措施,到 2016 年基本淘汰建成区内 10 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窑炉。大力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 “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淘汰燃煤锅炉 1000 蒸吨。 合理布局集中热源点和供热管网,各类开发区以及福清、长乐等 化工、制药、印染等产业聚集区,加快实施集中供热改造或清洁 能源替代工程。2017 年全面完成闽清建筑陶瓷业“煤改气”工 程。至 2020 年,工业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大力发展绿色建 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 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装配式建筑等 技术和装备。

(二)加强工业废气污染治理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国家最新发布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完善淘汰落后产能的退出 机制。提高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 项目建设,新建项目按规定入驻工业集中区,采用清洁能源。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与 燃煤锅炉项目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实 施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7 年,全市所有燃煤机组基本完 成超低排放改造。

深化非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污染治理。进一步深 化钢铁、建材、石化、有色、焦化、水泥以及燃煤锅炉污染治理, 建成区外所有 10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窑炉应配套低氮燃烧、脱 硫、除尘治理设施,对已建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不能稳定达标 排放的,实施升级改造,按照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时间,全部稳 定达到排放标准。烧结机、球团设备、燃煤锅炉全部取消脱硫设 施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达到 80%以上,鼓励烧结机烟气脱硝 示范工程;现有机械式、湿式除尘器逐步升级为电除尘器或袋式 除尘器,除尘效率达到 97%以上,钢铁、水泥行业应在 2017 年 完成升级改造;所有平板玻璃企业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 浮法玻璃生产线烟气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到 70%以上;石化 行业所有催化裂化装置实施催化再生烟气治理,综合脱硫效率达 到 90%以上,对不能稳定达标的硫磺回收尾气,提高硫磺回收率。

建成区除使用天然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外其他 2 蒸吨及以上锅炉、窑炉及建成区外所有 20 蒸吨以上燃煤、生物质成 型燃料等锅炉均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建设烧结机、锅炉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实施工业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试点,达到燃气排放 水平。

(三)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施工扬尘监管,规范建筑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实现渣土运输车辆的全过程监控;加强道路 保洁、冲洗力度,确保路面洁净;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 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联合规划、市场监督管理、市容 管理、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加强规划审批及日常监督管理, 严厉查处餐饮业油烟污染行为。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使用清 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保证油烟净化装置 正常有效运行,油烟排放达到规范要求;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露 天烧烤。

强化生物质焚烧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置管理, 严禁露天焚烧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农作物秸杆等 垃圾,严厉查处露天焚烧垃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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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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