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03 21:24
来源:武汉市环保局
26.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各类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管,试行预算执行率与预算分配相挂钩,促进项目实施进度明显加快、资金绩效明显提高。
(七)深入推进环境法治建设
27.加强环保法制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制订《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8.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集中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加强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环境信访、环境应急等日常工作。
29.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实施打击固体废物集散地以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大对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利用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支持我市提升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
30.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充分利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和“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及时搜集、整理、更新和完善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台账管理数据。深入开展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八)切实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31.加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加大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维护和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环境保护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2.加强环保系统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公务员岗位责任制,深化履职尽责管理。按照机构改革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公务员招录、公务员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局系统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组织开展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等各类培训,持续提升干部职业能力素养。
33.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络,组织做好“河长制”主要河流、湖泊水质监测工作。全面落实地表水采测分离有关要求,扎实推进监测事权上收工作。优化调整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建设一批空气质量网格化自动监测点。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科学化水平,为空气污染精准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4.加大环境宣教工作力度。加强武汉环保全媒体矩阵,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策划环境新闻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实施武汉环保“绿色引领工程”,环境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基地”。推进中小学校环境教育,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竞赛系列活动,深化生态文明教育,培育青少年和公众绿色价值观。充分发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重大环保纪念日的平台作用,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35.进一步提升环保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试点工作,初步建成府河流域武汉段水环境大数据分析及预警决策支持平台。建设环境质量调度和应急指挥平台,增强对突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控、研判和处置工作,完成办公OA系统的升级改版。
36.全面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开展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清查、入户调查、数据录入和审核,掌握全市、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全市污染源档案、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加强污染源普查成果运用。
(九)全面做好部门共性工作
37.高标准做好部门共性目标各项工作。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创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稳、反恐、国家安全、建议提案办理、计划生育、机要保密、密码管理、目标责任制管理、档案管理、精准脱贫、服务离退休老干部、机关后勤、爱国卫生、全民健身、国土绿化、工青妇等各项工作。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印发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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