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18 10:24
来源:北京环境保护局
(三)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结合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北京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土壤环境数据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整合集成环保、规划国土、农业、水务、地勘等部门掌握的土壤环境质量、土地利用类型及分布、农药化肥施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布、土壤地质环境等相关数据,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土壤环境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水资源保护中的作用。
(四)开展污染地块筛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风险管控
1.建立疑似污染地块筛查工作机制
各区结合工业企业调整退出、工业用地改变用地性质等情况,建立本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动态更新,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对列入名单的疑似污染地块,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督促其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判明是否属于污染地块,将调查报告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2.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并动态更新
各区根据土地使用权人提交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建立本区污染地块名录并动态更新。对列入名录的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按规定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等工作,并将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治理修复方案等文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公开报告主要内容。
3.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风险管控
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高风险的污染地块,鼓励用作生态恢复用地,且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污染物扩散,修复后以绿化用途为主。确需进行开发利用的,必须依法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土壤污染造成的健康和生态风险。
(五)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示范,加强技术储备,重点抓好重大项目地块污染治理
1.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示范,加强技术储备
加大污染场地风险模拟与修复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力度,开展工业污染土壤防治领域相关应用基础研究与前沿研究,倡导绿色可持续修复,加强技术储备。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支持典型有机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估体系研究、重金属固化稳定化技术修复效果测试与评估方法研究、苯系物“蒸汽入侵”风险阻隔技术研究与示范、电导辐射原位加热土壤治理技术研发与示范等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技术研发与示范。
2.建立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库,抓好重大项目地块污染治理
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构成威胁的污染地块,逐步开展治理与修复,建立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库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优先开展重点防控区域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结合土地开发进程,建立地块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重点抓好原北京焦化厂、首钢主厂区、石景山北辛安棚户区改造地块等重大项目地块污染治理,力争形成示范性工程。
(六)开展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
在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基础上,以农用地中耕地、园地为重点,2018年底前查明北京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影响,综合评价农用地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将全市农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实施分类管理。将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基本农田,严格保护,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理类耕地,采取种植结构调整措施,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
实施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因地制宜采取外源污染隔离、灌溉水净化、低积累品种筛选应用、水肥调控、土壤调理、替代种植等技术,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特别是对重度污染耕地,积极开展耕地休耕轮作试点,加大对结构调整的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全市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率在2020年、2025年、2030年分别达到90%以上、92%以上、95%以上。
(七)加强源头管控,预防土壤污染
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严格防控工矿污染,发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动态更新,研究试点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和监管机制,加强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对淘汰生产设施拆除处置监管,严格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控制农业污染,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加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全面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建立并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减少生活污染。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防控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环境风险。稳妥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土壤污染。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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