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9 09:52
来源:生态环境部
五、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省委、省政府印发《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方案》和《福建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明确生态安全底线,做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全面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深入排查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2017年35个近岸海域国考点位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比例为77.1%,比国家考核目标要求高5.1个百分点。严格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强化滨海湿地保护,严格执行“占补平衡”规定,开展超规划养殖清理整治,科学防治水产养殖污染。连续两年组织开展“绿盾”专项行动,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监管,严肃查处、清理违规养殖、违法排污和违法采矿等问题,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在闽江流域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不断提升闽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生态保护修复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共赢。
六、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确定的38项重点改革任务中,已有37项形成改革成果,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等一批中央部署的生态文明体制重大改革举措在福建集中实施,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系统价值核算、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福林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流域生态补偿、河长制、生态司法保护机制等一批改革举措形成改革经验、取得积极成效。在全国率先实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省委书记、省长与九市一区党政“一把手”签订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当地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全国率先试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试点面积23.6万亩,林农直接受益超过3.5亿元。在全国率先按照国家核算标准启动运行福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截至2018年8月底,全省碳市场累计成交855万吨,成交金额1.82亿元。在全省工业排污企业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截至2018年8月底,总成交金额10.29亿元,其中二级市场占比84.71%,走在全国前列。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2017年以来,全省已投保企业688家次,累计提供环境风险保障限额达11.7亿元。建设全国首个省级生态云平台,建成覆盖全省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和应用体系,助推精准治污、智能监管。优化完善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与绿色金融政策联动机制。建立覆盖全省12条主要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近三年累计投入补偿资金约35亿元。成立省政府垂直管理的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开展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省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标准,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我们清醒认识到,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地方环境质量形势还不容乐观,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未整治到位,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下一步,我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一以贯之地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一是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继续把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挂图作战、倒排时间、对账销号,确保72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二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水源地保护、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九龙江口和厦门湾综合治理七大标志性战役,确保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三是以更高站位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对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求,接力探索、接续奋进,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最大限度地拓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示范效应。
附件: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7年7月31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明确指出了我省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很强的整改意见。福建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也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的建设”殷切嘱托,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严格的要求,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努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福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2018年1-8月,在降雨量大幅减少、江河径流量同比减少51%的情况下,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3.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达81.6%,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同比减少53个;九市一区城市空气平均达标天数占比95.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3个百分点,PM2.5等6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在生态环境部、中央环保督察办和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下,经过努力,截至目前,我省中央环保督察7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1项,其余41项均按序时进度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转办的2996件信访件(已扣除重复件和不属实件)已完成整改2927件,完成率97.70%,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省委、省政府深刻认识到,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是实现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立足之本。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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