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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01-07 16:06

来源:宁德市政府

(三)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中转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宁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办分管领导、市发改委主任、市住建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具体详见(宁政办〔2018〕222号)。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市直有关部门职责。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报道和公益广告刊播。市委文明办负责倡导和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活动,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测评内容,作为衡量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市发改委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预算内资金,支持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系统。市住建局负责督促市直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负责对中心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各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宁德中心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补助政策。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宁德中心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补助政策,并加强资金监管。市环保局负责监督管理宁德中心城市建成区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工作,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对违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市经信委负责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等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再生资源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工作,指导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督促酒店、宾馆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校园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通过学生带动家庭,推进学校和家庭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置;督促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将餐厨垃圾交给已取得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市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从事垃圾经营性收运的单位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垃圾的行为。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利用餐厨垃圾加工的油脂进行生产经营的危害环境与群众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市旅发委负责劝导游客参与垃圾分类各项行为,督促星级酒店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市工商局负责对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及深加工企业进行依法登记注册,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市农业局负责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的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协助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垃圾分类,规范垃圾处置。对因违反生态保护法律法规被责令关闭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主体资格终止的,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市卫计委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科技局负责鼓励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低碳、循环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科技支撑。市民宗局负责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重点的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和管理。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养老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按照环卫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专项规划,做好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环卫专用停车场、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置放场所的选址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用地指标的落实、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危险废弃物的承运单位进行监管,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采取各种形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市文广新局负责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提高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引导,不断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文化氛围。市国资委负责抓好国有企业系统的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参与相关垃圾分类项目的建设以及后续运营管理。市水利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依法查处往水域乱丢垃圾的行为。团市委负责组织领导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妇联负责宣传发动妇女及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级党政部门、驻宁部队、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等根据国务院、省、市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承担责任,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其他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方案的规定,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职责。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实施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发动及有关协调工作;(2)负责组织所辖建成区内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居民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3)做好前期数据摸底,具体负责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分类垃圾袋发放、补贴核定发放、积分奖励及数据收集、统计等工作;(4)负责大件垃圾处理厂等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

(三)制定建立配套政策法规。制定建立垃圾分类相关的政策,以政府督促及法治思维推动垃圾分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

(四)落实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财政分别负责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前端(分类垃圾桶、垃圾袋、分类宣传、运输等)的相关费用按所在地由两区财政承担;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置设施等相关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为充分调动宁德中心城市建成区各单位、个人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测评内容。各单位办公经费中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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