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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时间:2019-03-11 17:08

来源:南京市政府

22.加强垃圾处置环境管理。严格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焚烧厂、填埋场等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强化行业监管监测和考核,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渗滤液、炉渣、飞灰等规范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23.推动固废信息化监管。充分运用全省危废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建立市级医疗废物经营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危废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和许可证网上审批等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应用,强化危废转移过程联动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卫健委配合)

严格执行危废电子运单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做好运输电子运单和转移电子联单对接试点,实现转移运输轨迹实时在线监控,强化危废转移过程联动监管。(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牵头)

加强生活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处置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对运营单位日常运营实施远程监控,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焚烧飞灰、炉渣处置利用的监督管理。(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四)加强风险防控

24.开展固废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废弃河道、厂房、坑塘、宕口等可能存在的非法堆存、倾倒、填埋固废等历史遗留问题,防范沿江、沿河、沿湖重点区域出现固废新问题。历史遗留固废的清理、运输、处置应确保安全、不发生二次污染。积极探索制度创新,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及时有效的企业,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工信局、规划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

开展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的固废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2019年起,各区(园区)须制定工业固废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发改委配合)

25.强化关停搬迁企业污染防治。督促企业在关停搬迁前制定专门方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全处置其遗留的原料、产品、装置、设施和残留的危废、固废,强化落实企业关停搬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责任,坚决打击擅自倾倒、堆放危废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事危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企业关停后,应开展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及修复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局配合)

26.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将危废监管纳入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开展危废专项整治行动,从严从重打击长江沿岸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处置危废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完善固废非法转移、利用、处置等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加强环境污染案件危废认定、环境损害评估等司法衔接,保障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立案、备案、依法查处。以生活垃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置和石油生产加工、机动车维修、汽车拆解、货物运输等行业为重点,严厉查处非法收集、加工、遗撒、倾倒、堆放、转移、销售和处置各类固废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打击固废领域利益团伙违法行为,有效切断非法转移、处置固废的通道和链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并追究企业法人及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按职责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水务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南京海事局配合)

27.建立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动和区域间协作,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在打击固废非法转移、非法处置、污染事件调查、取缔非法窝点、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提高联合应对突发性固废环境污染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规划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南京海事局配合)

(五)发挥社会监督参与作用

28.加强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每年发布固废污染防治公告,及时公布本辖区固废重点监管源名单、行政审批结果及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危废产生和处置单位要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危废的产生类别、数量和利用、处置等情况;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泥集中焚烧处置企业应在厂区门口明显位置设置显示屏,按要求实时公开处置信息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管局、水务局、公安局配合)

29.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污染防治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固废环境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环境。鼓励搭建政府、企业、公众多方交流合作平台,推进固废处置设施建设“邻避”问题的防范化解。(市生态环境局、城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水务局、城建集团、教育局、文旅局配合)

30.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加大公交、地铁、手机等移动媒介和网络媒体平台进行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宣传教育基地,引导全民关心生活垃圾减量和管理工作,树立“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推进有条件的生活垃圾处置利用企业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市城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教育局、文旅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解决固废突出环境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细化各项任务到地区、到年度,建立健全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层层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水务局配合)

(二)严格督查问责。将固废治理工作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加强固废治理攻坚工作督察,对规划项目建设严重滞后、发生固废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违规事件且性质恶劣的区(园区),采取通报批评、区域限批、媒体曝光、专项督查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依法依规进行约谈、问责。(市生态环境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纪委按职责牵头)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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