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05 10:10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程云
2.3资质要求:申请人具有环境服务认证证书,服务项目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运营服务(生活垃圾焚烧设施)。
2.4业绩要求:申请人具有国内至少1座建设规模在300吨以上(含300吨/日)并且已经经营运行二年及以上的且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证实材料以(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书)及(一年之内最近一期由政府部门支付款项的凭证)为准]。
2.5安全生产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内(2016年-2019年),未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未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6其他要求: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入围法”。
3.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后续投标程序。
十、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请于规定时间内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分中心业务二科报名。
报名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1楼业务二科(可快递邮寄等方式送达报名资料)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日 至2018 年8月9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申请人报名参加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名表及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等资料;
4.以上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资料需装订成册快递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业务二科(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21楼)审核
资格审查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若该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在2019年8月13日下午17:30时前书面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有关本次资格审查文件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资格审查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十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8月27日09时00分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7日09时30分
接收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分中心开标室二(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
接收人:周乐飞 陈娅妮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采购中心联系人:周乐飞 陈娅妮
联系电话:0579-84665308
传真:0579-84665305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21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
2.采购人:磐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羊芳琳
联系电话:0579-84661580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20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巧慧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883829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号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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