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16 14:00
来源:中国固废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江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高能”或“项目公司”)为推进内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建设,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江分行申请贷款160,000万元,贷款期限20年(其中宽限期2年),公司将以保证担保贷款方式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60,000万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具体实施担保金额取决于贷款实际发放金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出资占内江高能出资总额69.692%,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投集团”)出资占30%,其他4家股东合计出资占0.308%,根据《内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合同》10.1.3条约定:内投集团不参与项目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合同5.1.3条约定: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内投集团不承担股东借款或补充提供担保等补救或增信担保等项目融资责任。根据PPP合同3.1.2条约定: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上述事项均由公司委派团队实施,其他4家中标社会联合体成员不参与任何项目公司管理,且合计占股比仅为0.308%。因此公司作为项目的主要组织者及实施者,将为此贷款提供全额担保。经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江分行沟通,该贷款审批通过后将在未来三年内根据项目推进实际需求分批发放,公司针对此贷款的实际担保金额取决于贷款实际发放金额,且贷款归还后,相应担保金额随之减少,不会造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短时间内急剧增加的情况。
内江项目16亿元贷款授信均可使用PSL资金,一年到期后可申请展期,最高使用期限为5年。结合项目工程建设进度,预计2019年度使用贷款2-3亿元,2020年使用贷款10亿元,2021年上半年使用贷款3亿元。上述贷款金额较大,但在三年内逐步发放,短期内不会快速提升公司资产负债率;另一方面,该项目贷款利率较低,期限较长,能有效改善融资结构,降低项目实施风险。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26,190万元,实际履行中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66,294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4.12%,实际履行中的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1.85%。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黄常波先生、王世海先生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该议案尚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议会议同意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9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独立董事程凤朝先生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弃权票,认为本次会议审议设立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重大事项,且公司担保金额累计超过公司净资产的80%以上,而本次会议召开前未能提供充分时间用于调研及论证,工作织不够充分,因此对本次会议投弃权票。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1日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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