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7 09:53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日前,福建发布对《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报批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函。具体要求是,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1h均值不高于120mg/m3,,24h小时均值不高于100mg/m3。新建、改建、扩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对《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报批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由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的《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福建省强制性地方标准(报批稿)(见附件1)和编制说明(见附件2),已完成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在网上公开征集该项福建省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意见。请有关单位、各位专家认真讨论,并填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于2020年3月19日前寄回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如逾期未反馈,将按无异议处理。
单位名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福州市环保路8号(邮编:350003)
联 系 人:陈捷
联系电话:0591-883670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单位名称: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层
联 系 人:李涛
联系电话:139504157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20年2月20日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宇、李涛、冯义彪、李朝飞、陈雪珍、李冰雪。
本标准由福建省人民政府20XX年X月X日批准。
新建、改建、扩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本标准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运行管理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氮氧化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氮氧化物排放管理。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30%的工业窑炉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的氮氧化物排放按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奈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692—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3 术语和定义
GB 18485—2014界定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 18485—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焚烧炉 incinerator
利用高温氧化作用处理生活垃圾的装置。
[GB 18485-2014,定义3.1]
3.2
氮氧化物 nitrogen oxide
NOX
只由氮、氧两种元素组成的化合物,是氮的氧化物的总称。
3.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non-hazardous industrial solid waste
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除外。
[GB 18485-2014,定义3.11]
3.4
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 existing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or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入使用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获准的生活垃圾焚烧炉。
[GB 18485-2014,定义3.12]
3.5
新建、改建和扩建生活垃圾焚烧炉 new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or
本标准实施之日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获批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生活垃圾焚烧炉。
[GB 18485-2014,定义3.13]
3.6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s
温度在273.16K,压力在101.325kPa时的气体状态。
[GB 18485-2014,定义3.14]
3.7
1h均值 hourly average value
任何1h污染物浓度的算术平均值;或在1h内,以等时间时隔采集4个样品测试值的算术平均值。
[GB 18485-2014,定义3.16]
3.8
24h均值 daily average value
连续24h均值的算术平均值。
[GB 18485-2014,定义3.17]
3.9
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 emission concentration at baseline oxygen content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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