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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国家标准修订工作正式启动

时间:2021-01-22 13:15

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

  近日,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牵头,会同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等单位提出的国家标准修订计划《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正式获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项目计划号为20204991-T-469。修订后的国家标准将全部代替原国家标准GB/T 17145-1997《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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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GB/T 17145-1997《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该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起草,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15,秘书处设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近年来,我国废矿物油的产生、回收和再生利用行业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我国也逐步建立了危险废物相关管理体系,出台了一系列废矿物油相关的管理政策和规定。原有国家标准已不能较好的对废矿物油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规范和指导。

  我国废矿物油行业起点低,行业整体技术发展不成熟,小、散、乱的情况比较突出。在部分偏远地区,仍存在一些“土炼油”作坊式的再生油加工厂,造成环境污染的同时,也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此外,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的发展还很不规范,从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各个环节都需要更行之有效的规范和要求,尤其是废矿物油回收过程中的管理要求和再利用过程中的工艺技术要求需要更加明确,不给非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以规范市场,促进行业发展与进步。

  本次修订工作将主要针对机械设备、动力装置、电器设备、金属加工业及交通运输工具(汽车、火车、船舶、飞行器)中产生的废燃料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废防锈油、废溶剂油等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不针对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精炼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和残渣。修订GB/T 17145-1997相关技术内容,有利于促进废油回收行业的规范和长远发展,同时对缓解我国资源紧缺的局面、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本项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突出标准的引领和创新作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将联合生态环境、石油石化领域的机构,广泛吸纳技术先进、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组建标准起草组,尽快推动GB/T 17145的修订工作。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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