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19 09:22
来源:中国固废网
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依托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治污设施,实施养殖专业户废弃物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通过政策激励、资金扶持、技术指导等措施,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治污设施,推动沼气、有机肥等补助政策落到实处,指导粪肥科学还田利用,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
保障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能力。推动于珠海生态环保产业园内建设动物尸体处理中心,确保珠海市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
3.探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设施建设。
开展全市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情况调研,摸清珠海市再生资源行业基本情况。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设施建设,鼓励管理强、技术精、业绩好的相关生产、拆解企业积极参与,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流入规范化拆解企业。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鼓励多元参与,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方式建立回收体系,引导并规范生产企业与回收企业、电商平台共享信息。强化科技创新,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支持规范拆解企业工艺设备提质改造,推进智能化与精细化拆解,促进高值化利用。
4.加强河道底泥与海洋疏浚物管理。
河道整治过程中涉及清淤疏浚产生的底泥,应在河道整治方案编制过程中进行论证并充分考虑疏浚底泥的消纳处置;在编制项目工可之前(轮疏项目在轮疏计划下达前),应对需清淤的河道进行疏浚底泥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明确各相关河段疏浚底泥的消纳方式、途径和数量,制定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具体方案,一并纳入整治方案。消纳处置优先考虑以还林、还田利用为主,其他消纳处置方式为辅,海洋疏浚物参照河道底泥进行管理。
(六)能力建设规划。
1.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体系。
以深化地方机构改革为契机,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提升监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构建与防控环境风险需求相匹配的市、区、镇街(园区)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加强固体废物监管和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增加人员编制,明确监管执法人员,引进第三方服务,落实监管经费、装备,强化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等企业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2.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
建立固体废物智慧化管理大平台,与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融合互通,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经营年报、危险废物转移等企业网上报告数据质量抽查核查工作机制,对拒报、瞒报、谎报、漏报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试点重点单位重点关键节点推行应用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促进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运行电子联单。探索建立与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数据互通、信息共享。
3.实施联防联控,共同做好固废污染防治。
固体废物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加强部门协作是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的有效途径。要建立有效的分工协作,共同促进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处置行业的产业化发展。
发改部门应将规划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分步实施;工信部门应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的产业政策,建立新技术示范基地,制定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完善综合利用标准体系;自然资源部门应优先解决列入规划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用地问题。公安、交通、建设、城管、农业、卫生、商务、海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抓好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污染防治规划内容的实施。
探索开展珠海市与周边地市固废处理设施的区域共建共享与协同保障研究,将珠海市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单位纳入大湾区共享共建服务单位,参与大湾区固体废物应急处置,协同保障大湾区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四、防治设施建设及保障方案
(一)防治设施建设。
珠海市现有及“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规划见表4-1。
(二)保障方案。
1.资金保障。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引入多元化建设投资主体。
(1)资金投入。
根据规划分析,“十四五”期间,需要直接投资的领域包括:固体废物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固体废物管理基础研究、管理能力建设等。
(2)污染者或使用者付费。
为保证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维护市场秩序,政府管理部门要负责固体废物经济关系的监管,建立在污染者或使用者付费的前提下合理的价格调节机制。
(3)拓宽投资渠道。
逐步扩大社会资金的投入渠道,推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设施建设与运营由企业完成。
2.技术保障。
完善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为固体废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未来规划研究项目见表4-2。
3.法律保障。
完善和细化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管理,以及市场运作、服务收费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标准,形成覆盖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法规体系。
4.其它保障。
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公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主动积极化解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邻避效应”。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依法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社会监督。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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