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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发布(全文)

时间:2021-10-28 16:51

来源:中国水网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保护与发展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存在制约和短板,与美丽福建建设目标要求及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生态环境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十四五”时期,我省工业化城镇化仍将持续快速发展,生态环境质量保持高位运行的难度越来越大,持续向好的压力较大。同时污染防控重点从工业为主向工业、交通、生活、农业并重的结构性转变,呈现点多量大面广、布局分散的特点,通过末端治理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的空间越来越小,需要更加注重强化源头防控、系统治理,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大气环境质量受天气变化的影响较大,沿海地区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城市控尘减排压力大。部分地区水生态较脆弱,部分湖库呈现季节性局部藻类暴发趋势,个别断面水质不稳定。宁德三沙湾、闽江川石岛附近海域、兴化湾三江口、泉州湾晋江入海口等河口区海域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含量偏高。

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我省涉危化品企业数量众多且大多沿江沿海集中分布,存在环境风险。省内缺乏铅蓄电池处置企业,废铅蓄电池处置问题逐步凸显,个别地区医废处置能力不足。新污染物影响日益显现,存在一定的环境健康危害和风险。

环保基础设施与监管能力仍存短板。部分区域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未形成系统。部分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匹配,沿街生产经营性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到位,部分人口密集的村庄生活污水主要采用三格化粪池进行初级治理。城市和农村治理体系还未贯通,农村治理能力明显弱于城市。

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亟需突破创新。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社会化手段应用不足,绿色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企业环境保护责任主体的内生动力尚未有效激发。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尚未真正形成,一些企业和相关部门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水平有待提升。

人才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人才总量偏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不足,专业型、复合型的干部较为缺乏,熟悉应对气候变化、海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管等工作的干部紧缺。

第三节 向着美丽福建奋勇前进

“十四五”时期,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备充分有利条件。一是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引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以及来闽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社会基础和实践基础。二是有多区叠加的政策优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相继落地福建,“多区叠加”的政策红利持续释放、联动效应逐步显现。三是有超越发展的势能潜力。围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福建不断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产业结构继续向“三二一”高端化迈进,有利于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四是有全民行动的生态文明自觉。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牢固树立,全社会关心环保、参与环保、贡献环保的行动更加自觉。

锚定2035年生态福建美丽福建建设目标,围绕建设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先行示范区和美丽中国示范省份,落实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一手抓环境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一手抓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内生动力,推动由相对偏重简单粗放治理向更加精准、科学、依法治理转变,由偏重单一环境要素治理向更加系统、集成、综合治理转变,由偏重末端治理向更加注重源头、绿色、低碳转变。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工程,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建设,为建设美丽福建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美丽新福建,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持续深化生态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成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先行示范区和美丽中国示范省份,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科学谋划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路径,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人为本,共治共享。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着力解决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激发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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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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