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7 10:36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11.加快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扎实推进省部共建国家深海基因库、国家深海大数据中心、国家深海标本样品馆等重大平台。推进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中国船舶集团海洋装备研究院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中船重工船舶设计研究中心落户山东。(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海洋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2.建设高水平海洋人才高地。继续组织开展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蓝色人才专项遴选工作,面向海洋产业领域遴选20个左右领军人才团队。对2020年9个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蓝色人才专项进行中期评估。以52家现代海洋产业人才工作重点联系企业为重点,加强人才引育精准支持,组织梳理核心技术需求清单,通过“揭榜挂帅”等机制精准引进人才。更新《山东省海洋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海洋局)
(五)深入实施海洋领域示范工程。
13.推进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制定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行动计划,适时召开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协同推进会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推进长岛争创国家公园。(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14.推进国家级新区和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认真落实《关于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进一步开放创新加快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打造实体经济发展新高地。加快青岛蓝谷、威海、日照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打造海洋科研机构、海洋科技人才和海洋高端新兴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六)积极拓展海洋开放合作空间。
15.建设高能级海洋开放合作平台。推动省部共建青岛海洋国际合作中心,推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和东亚海洋博览会提档升级。举办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联合会海洋渔业专门委员会年会、2022世界海洋科技大会和第四届潍坊国际海洋动力装备博览会。(牵头单位:省海洋局;配合单位:省委外办、省科协)
16.深化涉海国际合作。推进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中韩(威海)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办好日本(山东)、韩国(山东)、RCEP区域(山东)3个进口博览会。(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省委外办)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发挥现代海洋产业专班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省直部门之间沟通对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级政府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统筹领导和推进本地区现代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发挥海洋产业智库、协会作用,形成推进现代海洋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使用各类涉海资金,加大对现代海洋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对新入选国家级海洋牧场的,给予1700万元以上中央资金支持;对经国家批准的远洋渔业基地,在中央财政给予奖补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再给予每个最高3000万元补助;对国家批准建造的南极磷虾船,在中央财政给予奖补基础上,省市级财政联动再给予每艘30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对在山东省实现产业化的海洋源国家一类新药,省级财政给予最高3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将淡化海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海洋局)
(三)强化督导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季度调度和报送制度,加强形势研判分析,及时掌握情况、跟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
高端化工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壮大产业规模。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500亿元左右,占全部化工行业的比重达到47%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提升集聚水平。2022年园区化率达到40%,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做强产业体系。培育新增1-2个“雁阵形”产业集群,培育一批领航型企业和细分领域单项冠军,重点推动炼化一体化、煤基精细化工等领域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初步构建竞争能力强、优势产业突出的高端化工现代产业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链生态构建攻坚行动。
1.全面落实“链长制”推进机制。围绕10条重点化工产业链,逐链压实“链长”负责制,深入开展现状、短板、对策专题调研,形成“一链一报告”,提出“一链一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推进措施、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在政策支持、要素保障、产业服务等方面精准发力,形成产业链合力推进工作格局。(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加快推进产业链协同化发展。以“链主”企业为龙头,优化细化“1张图谱”和“N张清单”,谋划布局一批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重点项目,完善提升一批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发展平台。聚焦产业链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分类开展“双招双引”和对接服务,精准开展产学研对接、金融扶持、人才交流和管理提升服务活动,每年组织对接活动2次以上,引导资金、技术和产业要素沿链聚合,构建优良产业生态和优势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3.积极开展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深入推进化工企业“改造提升一批、发展壮大一批”行动,对列入重点支持发展名单的346家化工生产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组织开展金融、科技、人才、政策等系列对接活动,推动烟台万华、东明石化、利华益、鲁西化工、华鲁恒升、东岳氟硅等企业强化产业链优势,分行业培树一批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形成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打造行业发展的“领头雁”“排头兵”。(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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