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7 10:36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18.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将独立占地的公共充换电站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按照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明确土地供应方式和流程,支持采用租赁用地方式建设公共充换电站。(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能源局)全省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占总车位的比例达到15%以上,相关部门据此进行竣工验收。(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布局,在省内主要高速公路服务区原则上按照50公里间距建设充电设施;提高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建成公共充电站(桩)管理维护水平,确保充电桩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率不低于95%,支持通过合作经营等模式降低充电设施运营成本。(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9.提升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覆盖水平。全省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建设充电桩。鼓励居民小区采用有序充电模式,支持出台充电设施建设、使用等标准文件,引导充电设施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
20.支持氢能混合场站建设。推动在高速服务区、港口码头、工矿厂区及公路沿线建设氢/油、氢/气、氢/电混合场站。支持利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站点网络改扩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能源合建站,在符合已有管理规范和安全条件前提下,对不新增用地的,无需另行办理加氢站规划选址手续。(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加强督导评估。
21.强化工作督促和业务指导。建立报告评估工作机制,各有关市及时跟踪监督、按期报送重点项目、重大产业攻关、重要园区建设工作进展,定期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开展督导评估,抓好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新材料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材料,推广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与典型应用,形成一批先进的自主核心技术。重点新材料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以上。2022年年底前,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新增300家左右,累计达到约2600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二)特色集群日益壮大。2022年,全省布局建成10个左右百亿级产业集群,2-3个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全省形成一批区位优势突出、产业特色鲜明的新材料产业聚集带,培育提升20个以上集群领军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省市县一体化推进模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调度管理,推动形成省级统筹协调、市级跟进指导、县级深入落实的协同工作格局,凝聚强大工作合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精准绘制产业链图谱。聚焦新材料重点产业链,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动态更新完善“1张图谱”和“N张清单”,精细化、精准化挂图作战,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加快实现重大突破。(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融链固链行动。精准组织对标学习、现场调研等交流活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促进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和重点产品配套适用,带动全链条优化提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推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4.大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加快推动山东国瓷年产15000吨车规级MLCC用电子陶瓷材料等50个省重大项目、联泓化学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醋酸乙烯联合装置等109个省优选项目、美瑞新材料年产20万吨弹性体等39个省“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建设,确保2022年完成投资500亿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5.持续抓好项目策划储备。以补链延链强链为导向,深入新材料重点企业、重点地区谋划对接,挖掘、储备一批补链延链强链的大项目、好项目。广泛协调投资机构、科研院所、高端智库等资源,强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对接匹配,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启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推动数字化赋能增效。深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新材料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鼓励新材料重点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第三方机构等联合打造专业化、特色化工业互联网平台,征集发布一批“工赋山东”场景需求。大力推动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动实施一批新材料智能化技改项目,创建一批国家、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
7.加快培育产业集群。聚焦打造具有国际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坚持梯次发展、协同发展原则,加快淄博、烟台等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强优势、滨州高端铝材等“雁阵形”产业集群拓规模、泰安绿色建筑材料等特色产业集群出精品,2022年再培育建设一批产业集群,打造大中小集群优势互补、协同融合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8.塑优培强龙头企业。依托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库入库企业,针对性加强指导支持和渐进提升,打造一批以创新引领驱动、行业领军先导、高端人才集聚为特征的领航型企业。重点抓好圣泉集团、路德新材料、宏桥新材料等22个“雁阵形”集群领军企业发展,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5300亿元。用好省级支持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遴选不超过10家经济效益好、创新能力强的重点新材料企业予以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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