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7 10:36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四)全力守住金融安全。
10.深入推进“金安工程”建设。持续推进金融风险防控监测大数据平台升级迭代,加强对重点企业流动性、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监测识别,探索打造资金异动监测系统、提升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精准度。按月调度重点风险企业风险化解进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债务重组、破产重整、司法和解等处置措施。保持对非法集资严打高压态势。继续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公安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
11.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协调推动全国性银行驻鲁分支机构加强对总行汇报沟通,争取对山东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和资源倾斜。指导法人银行机构加大拨备提取力度,将经营利润和留存收益优先用于化解不良贷款。指导各市加强对金融机构核销出表后不良资产处置的帮扶和盘活。确保全年全省不良贷款率保持在较低水平。(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12.强化高风险机构风险化解工作力度。推动有关市制定“一行一策”化解方案,压实金融机构处置主体责任,加强资本补充和不良贷款处置。(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五)全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13.保障供应链畅通安全。聚焦对外依赖程度高的核心零部件、重要原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引导企业加大储备力度。支持企业编制备份企业目录,积极开拓供给来源,寻求替代渠道,做好产业链备份。支持省内整机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国产化替代。(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14.强化产业链自主可控。深入推进“链长制”工作机制,从42条重点产业链中优选10条左右标志性产业链,由省领导同志担任“链长”,统筹解决影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突出矛盾问题。聚焦基础核心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申请一批发明专利、开发一批新产品、形成一批新标准。(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六)全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5.创新监测预警手段。畅通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直报渠道,增强事故信息获取能力;建设省级监测预警中心、省级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建设完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风险研判和防控,做好规律性风险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分析和发布工作。建立安全“熔断机制”,做好大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单位:省应急厅)
16.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2022年年底60%非煤地下矿山实现通风系统在线监测,主排水泵地面远程自动控制;加快推进没有生产经营主体、停用时间超过三年的尾矿库闭库销号。每半年组织专家对重大灾害威胁煤矿矿井进行“会诊”,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年底生产能力90万吨/年以上的全部实现智能化开采,智能化采煤工作面达到100个以上,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75%以上。狠抓危化品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四个环节安全风险排查,扎实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制定全省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明确老旧管道和设施底数,3月底前建立更新改造台账,年底完成城市老化燃气管道更新450公里。沿海各市制定商船、渔船包保责任制实施办法,对老旧渔船进行报废拆解,压减功率总数4万千瓦;建设海洋与渔业综合管控与服务保障平台,建成集救援、海陆通信、渔业执法等功能的一体化大平台一期工程。深入推进“两路两车”专项整治,加强国省道、县乡道平交路口、穿村过镇、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排查治理。(牵头单位: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山东海事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严格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驻点监督,优化专项督导。强化有奖举报、警示教育和监督问责。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诊断、安全培训。创新执法模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快智慧工地、智慧园区、智慧矿山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牵头单位: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8.加快应急准备和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省级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实战能力;加快推进五个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建设现代化航空应急救援平台,建强用好专业救援队伍;健全物资保障体系,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应急物资资源共享共用,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牵头单位: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财政厅、省粮食和储备局)
(七)全力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19.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抓好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三大环节,突出重大时间节点和重要时期环境风险防控,组织全省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0.推进环境应急管理。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一张图”,加强环境应急物资装备能力建设,依托行业重点企业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1.提升生态环境智慧化管理水平。建设完善智慧环保平台,提升大数据综合分析能力,实现环境状况综合研判、环境污染问题追因溯源、环境风险预测预警,助力提升生态环境智慧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八)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22.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深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活动,全省80%以上的市县持续保持省级以上食品安全市县创建水平,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数量增加到8个以上。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建立风险隐患处置清单,年底全省“两超一非”企业彻底整改到位。加大全环节抽检监测,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23.强化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监管,加大药品抽检力度,提升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压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实施主体责任清单制和公开承诺制,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责任;完善药品疫苗追溯监管系统,推动上市销售重点品种药品、疫苗和三类医疗器械可追溯;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推动社会共治。(牵头单位:省药监局、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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