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7 10:36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民生改善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突出抓好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深入实施重点群体保障、居民就业增收、教育均衡发展、群众就医服务、城镇生活条件、农村人居环境等“六项提升行动”,扎实办好重点民生实事,确保全省民生支出占比80%左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群体保障提升行动。
1.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研究建立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再提高10%。加大全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建设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积极发展“物质+服务”社会救助。(牵头单位: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医保局)
2.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行动,重点解决“参保未缴费”“应保未保”“参保不充分”等问题,努力推动新增参保人数达到100万人。(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3.加强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出台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失业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经办服务标准、信息系统等,保障失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4.健全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参保政策措施。制定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优化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程序,强化部门数据交换共享,推进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邮政管理局)
5.拓展提升养老服务。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计划,改造建设敬老院120处,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3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100%。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省级采取“先创后奖”方式,对认定的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给予奖励。(牵头单位: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6.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2022年全省建设“如康家园”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500个以上,创新探索“企业按比例就业+如康家园集中就业”、志愿助残、服务标准化等多元支撑体系,完善长效运行机制。(牵头单位:省残联;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
7.提高退役军人待遇水平。按照国家部署,提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待遇标准,确保待遇落实到位。调整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由每服役1年补助4500元上调至5000元。(牵头单位:省退役军人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8.优化提升妇女儿童服务。为适龄妇女提供“两癌”检查服务,免费人群扩增到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实施农村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探索开展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试点。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省级妇女儿童家园提质增效工程”“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等服务行动。改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牵头单位:省妇联、省残联、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9.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将学校(含幼儿园)、养老机构食堂后厨视频信息以网站专区(页)、扫码、APP等形式接入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切实提升“一老一小”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二)居民就业增收提升行动。
10.强化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40万个左右,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32万个左右,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8万个左右,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等群体。(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11.着力促进重点人群就业。深化实施“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研究制定促进城乡就业稳规模扩容量提质量、促进大学生高质量创业就业等“一揽子”政策,切实稳就业保就业,确保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85%以上。(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2.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拓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补充渠道,允许各市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按照担保基金放大5至10倍的规模提供担保服务。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每年安排不低于50亿元的再贷款额度,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报销。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创业担保贷款和商业性创业贷款“1+1”组合放贷等模式,满足创业群体合理融资需求。开展“齐心鲁力·助商惠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13.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适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总工会、省工商联)
(三)教育均衡发展提升行动。
14.扩增城乡义务教育资源。扎实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深化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和强校扩优行动,加强公益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供给。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00所以上,遴选60个以上教育强镇筑基试点乡镇。(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5.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应开尽开,全面保障学生需求。多渠道强化经费保障,完善教职工激励措施,确保课后服务稳步运行。拓展课后服务资源支撑渠道,探索引入社会第三方补充服务资源,丰富提升服务内容。(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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