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7 10:36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三)推进均衡城镇化,构建协调发展格局。
14.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稳步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综合考虑人口变动和产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功能定位、规模体量、空间格局、开发强度,提高规划科学性。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对城市发展阶段特征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效果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价。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建立城市整体景观框架,增强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统筹老城新城、生产生活生态、地上地下等空间开发利用,优化各类功能布局与建设用地结构。(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5.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健全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的都市圈同城化推进机制,创新济青联动发展机制,打造错位互补发展的双引擎。支持济南、青岛规划建设现代化都市圈,支持济南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青岛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16.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支持一批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城重点发展。统筹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县城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和银行信贷等资金,围绕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培育等设施提质增效,实施200个以上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持续推进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深化10个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7.引导小城镇特色发展。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示范引领、梯次发展的原则,开展小城镇建设提升试点,强化资金、土地和人才保障。对大城市周边的小城镇,支持发展成为功能明确的卫星镇;对远离城市的小城镇,支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成为服务乡村、带动周边的小城镇;对具有区位优势或独特资源的小城镇,支持发展成为先进制造、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专业功能镇。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重点镇,适当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建立全省特色小镇清单,制定管理办法、细则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动态和全生命期管理。(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8.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发挥城市集聚创新要素载体作用,深耕细作“十强”产业,大幅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吸纳就业能力。实施“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招生规模,逐步完善农民工学历教育学分认定机制。推进农村劳动力定向定岗培训、跨区域精准对接,吸引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常态化举办“就选山东”就业服务活动,推进劳务品牌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
19.推进教育普惠共享。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先将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探索建立以流入地学籍和连续受教育年限为依据的中高考报考制度。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新建扩建中小学200所,新增学位20万个,基本实现教师编制、学位供给与学龄人口均衡配置。持续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200所以上幼儿园。(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20.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快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开展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三级医院水平,新增50家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一批社区医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扩面,实现每县开通至少一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响应系统。(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1.实施养老托育拓展行动。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3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100%,提升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推广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连锁连片托管运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助老食堂模式。兜牢民生底线,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开展省级家庭托育试点,新增婴幼儿托位数7万个以上。(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22.完善城市住房体系。引导产城人融合、人房地钱联动,促进职住平衡。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支持合理自住需求。精准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严把设计、施工、材料、验收等质量关口,开工改造老旧小区67.1万户。严格棚改范围标准和认定程序,充分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支持棚改项目,新开工棚户区改造7.6万套。坚持因城施策,科学确定发展方式和规模,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全年新开工8.9万套。(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3.加强社区服务治理。探索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一点多用”。统筹设立幼儿园、托育点、养老服务站、体育健身设施、微型消防站、食堂和公共阅读空间。完善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补齐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短板,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等)
(四)推进双向城镇化,实现城乡深度融合。
24.高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在提高质量上持续加力,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依法维护进城农民原有农村合法权益,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覆盖面,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争取年内实现10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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