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0 10:19
来源:北京市政府
供热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城镇地区供热面积达到8.95亿平方米,基本实现清洁供热。形成以热电联产、燃气供热为主导,多种能源、多种供热方式相结合的供热体系,实现三河电厂、涿州电厂等域外热源进京供热,城市热网进一步完善。供热节能减排扎实推进,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比2015年下降6%,完成742个老旧小区、3500公里供热管线改造。建立供热服务管理系统和供热服务投诉与处置系统,供热投诉量逐年下降。
供电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电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外受电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外受电通道达到12条26回路,输电能力3100万千瓦。220千伏电网层面形成“分区运行、区内成环、区域联络”七大供电分区。全市用电量达到1166.4亿千瓦时,最大用电负荷达到2356万千瓦。城市供电可靠性明显增强,达到99.995%。电动汽车充电桩达到23万个、换电站达到159座,形成了车桩(站)协同发展的格局;全市平原地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形成“1个市级平台+N个企业平台”的服务体系,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能力持续增强。
5.综合统筹能力显著提高,城市运行更加安全高效
网格化城市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1+16+33+N”网格化城市管理体系。建立网格化城市管理微循环工作机制,以及与各专业部门的协调处置机制,完善监督考评体系,网格化平台效能显著提升。
地下管线管理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开展地下管线消隐,完成消隐工程3268项、690公里,实现105项消隐工程与77项道路大修工程同步实施。建立完善井盖设施管理长效机制,共治理病害检查井25万余座,新增“五防”井盖8万余套。健全挖掘工程地下管线安全防护机制,年均地下管线百公里事故数降至0.84起。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建立管道保护信息年度统计分析制度、行政许可与备案工作制度,建成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完成石油天然气管道隐患整改攻坚战消隐任务,消除挂账隐患499项。定期开展石油天然气管道占压等隐患排查,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日益完善。初步建成城市管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开展城市运行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深入推进电力、燃气、供热等行业风险评估,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改革创新取得重大进展,精细治理基础不断夯实
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组建市城市管理委,作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承担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专项整治和检查评价等职责。将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调整为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调整为市城市管理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力量和职权下沉、下放到街道(乡镇),成立街道(乡镇)综合执法队,实现“一街(乡镇)一队”,基层执法能力得到加强。
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出台《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制修订生活垃圾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燃气管理、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等4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修订完善城市管理领域标准化体系框架,开展能源运行、环境卫生、管线管廊等领域子体系研究与建设。制定地方标准40余项。
城市基层治理模式不断创新。推进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管理、社会治安“三网融合”。制定出台街巷长、小巷管家指导意见,全市选派街巷长1.6万余名,招募小巷管家近3.6万名,实现街巷长制度全面覆盖。推进街巷长、小巷管家、网格员、协管员等基层力量整合,统一纳入网格化体系“组团式”管理。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打通城市管理服务“最后一公里”。
科技支撑能力持续增强。统筹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城市管理领域应用与示范,完成市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网格化管理云平台建设方案设计。能源、水务、交通、环卫、市政等领域感知体系建设初具规模,全市大部分区已启动“城市大脑”建设,海淀区、通州区及昌平区“回天地区”等“城市大脑”应用已取得实质性阶段成果。
(二)主要问题
对标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从服务首都发展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来看,城市管理依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不足。随着垃圾分类工作深入推进,厨余垃圾分出量大幅提升,现有生化处理设施实际处理能力难以满足当前需求,垃圾处理设施能力结构不合理。能源供应设施布局还需优化完善,输配电网架结构不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的风险仍然存在。六环路高压A天然气管道尚未成环,天然气接收和输配能力有待提高。
城市运行安全韧性不足。电力、燃气以外输为主,能源供应处于“紧平衡、缺弹性”状态,而需求不断增长,城市运行安全面临挑战。发电、供热高度依赖天然气,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不足,热电运行矛盾突出,联调联供难度加大。城市运行安全隐患较多,地下管线频遭破坏,老旧小区管线亟需改造。
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服务品质与市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城乡环境不够协调,风貌特色不够突出,背街小巷环境整治需要深入推进。“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现象依然存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自主投放准确率还需提高,部分垃圾处理设施存在异味扰民问题。网格化城市管理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融合度不够,问题发现不够全面、及时,管理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智慧城市管理体系建设滞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城市管理领域应用滞后,科技赋能城市管理的作用发挥不够,城市感知体系不完善,全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尚未形成。
城市管理法治建设有待加强。城市管理领域法规规章体系不够健全,修订不够及时,落实不够到位,执法不够严格,部分行业缺少地方性法规支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大城管”格局尚未形成。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发挥不够,对全市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的统筹协调力度有待加强,尚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体系。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融合度不够,管理与执法协同配合机制需进一步优化。街道(乡镇)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有待加强,城市管理社会参与度还需进一步扩大。
(三)面临形势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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