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9 16:09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
9月16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本市2022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三批)的通知,计划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83798.111176万元,详情如下:
关于下达本市2022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市商务委、市绿化市容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委、市气象局: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商市场〔2022〕155号,沪绿容〔2022〕135号、136号、188号,沪水务〔2022〕644号,沪环函〔2022〕61号,沪气函〔2022〕148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5项,计划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83798.111176万元(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按照《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持续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的若干措施》(沪商商贸〔2021〕111号)和《本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1〕116号)等相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1年度第六至九批共9093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共计2546.04万元。
2、按照《上海市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2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家单位2022年1-3月B5生物柴油销售补贴资金合计3470.249536万元。
3、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补贴实施方案》(沪绿容〔2019〕500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补贴资金共计29578万元。
4、按照《上海市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市级奖励资金办法》(沪发改环资〔2018〕135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闵行区、浦东新区、嘉定区、松江区、奉贤区、杨浦区、普陀区、徐汇区、宝山区、虹口区、崇明区、金山区、青浦区、长宁区等14个区2022年度市级奖励资金61014.4万元,扣减闵行区等10个区2021年及以前已拨付市级奖励资金13122.81万元,合计安排市级奖励资金47891.59万元。
5、按照《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等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2年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项目支持资金(第二批)共计312.23164万元,其中:
2021年“气候变化对上海影响评估及应对策略选择——防汛、能源消费和健康领域”等7个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结余支持资金138.8万元;
2020年“新能源汽车发展对本市能源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影响”等11个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结余支持资金152.511109万元;
2019年“上海市美丽校园建设十四五规划研究”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结余支持资金5万元;
2018年“教育领域节能队伍业务能力培训”等2个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结余支持资金15.920531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22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三批)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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