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7 10:20
来源:发改委、中国水网
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编制)范本(2024年试行版)》的通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敬霞律师对此进行解读。
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编制)范本(2024年试行版)》(简称《范本》)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办函〔2023〕115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24年3月底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227号)后,又于5月21日发布此次《范本》。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敬霞律师表示,与征求意见稿十六章94条相比,《范本》确定为十五章90条,章节、条款做了优化整合,而且界定为2024年试行版,为后续根据实践情况调整留下弹性空间。
刘敬霞指出,《范本》主要立足BOT实施方式常见条款条件编制,实践中需注意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和项目实际情况参考使用、对于具体情况合同当事人可协商调整。对于115号文和17号令规定的TOT、BOOT、ROT实施方式,需要根据项目特性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当事人权利义务责任的约定。同时,还要根据项目是否设立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差异化处理实施机构、特许经营者之间的初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以及实施机构、项目公司之间的特许经营协议之间的关系和具体约定。
实践中由于特许经营项目类型多样、情况复杂,仅依靠《范本》列示的框架和内容签订合同,还是不够的,建议项目各参与主体聘请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根据项目情况量身定制《特许经营协议》,避免合同漏洞和风险,毕竟特许经营项目都是长达近40年期限、投资规模较大、涉及界面较多的复杂事项。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编制)范本(2024年试行版)》原文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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