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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到2027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时间:2024-10-12 10:39

来源:中国固废网

8.加强废旧农用物资回收渠道建设。建立完善废旧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引导种植大户、农用物资企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主动参与回收,支持乡镇集中回收设施的建设。到2027年,农膜回收率超过8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超过85%,地膜残留量实现负增长。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四)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

9.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促进源头减量。培育绿色消费理念,推进“光盘行动”,统筹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无废医院、无废社区、无废景区等“无废细胞”(省生态环境厅省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源头减量,推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鼓励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等)支持快递企业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示范,提升循环中转袋(箱)应用比例。到2027年,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95%。责任单位:省邮政管理局

10.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2027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优化厨余垃圾处理工艺,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巩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果,在确保安全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支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中药药渣、废纺织品、造纸印刷业废物、废塑料、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27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社)

11.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统筹布局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相关设施,保障用地需求,规范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设施及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废旧物资利用等项目,统筹推进生活垃圾收运与废旧物资回收“两网融合”。促进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和协同处置。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发展,持续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光伏组件、风电机叶片等新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到2027年,创建一批省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乡村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一体化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2.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推动各市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合理设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消纳处置设施。实施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

13.推广绿色建筑,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推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以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为重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绿色建筑比例。强化企业源头减量主体责任,将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构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对建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中优先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2027年,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2%。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健全危险废物风险管控机制

14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有力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利用处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鼓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在工业园区直接设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中心。持续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产生量大或回收利用经济价值高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2027年底,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含医疗废物不低于160万吨/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5.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快补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短板,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实现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确保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到2027年,实现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低于8.2万吨/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达到100%,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商务厅

(七)加强体系建设,提升建设无废城市保障能力

16.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标准体系鼓励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先进工艺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鼓励开展固体废物领域绿色低碳技术攻关,探索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支持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固资源化、无害化技术标准与规范制定。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

17.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体系。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财税政策支持,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收费政策。(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合理盈利原则,探索建立以乡镇、村、企业或经纪人为主体的秸秆收集储存体系。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建立省级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指导帮扶各市建设工作,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厘清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部门职责。各建设城市成立市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二)强化支持力度。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成立专家库和技术帮扶组,分片为各建设城市提供技术指导。各市要不断完善支持体系,在财政、税收、土地、人才、技术等方面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有效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渠道,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投入。

(三)抓好宣传引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成为无废城市的参与者、建设者。利用国际无废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让无废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附件:安徽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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