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9 11:05
来源:浙江省环境厅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4年度增补纳入《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 项目的公示,拟将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等3个项目(见附件)增补纳入《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公告如下:
关于2024年度增补纳入《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 项目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要求,建设满足需要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推动形成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裕、结构合理、布局优化的良性发展格局,根据各地上报项目,经专家论证,拟将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等3个项目(见附件)增补纳入《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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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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