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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5-04 14:03

来源:天水市人民政府

(八)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水平,推动土壤修复技术发展

1.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强对土壤环境保护研究的资金扶持,制定优惠政策,探索开展不同污染类型土壤修复技术、生态恢复与综合开发、污染物迁移分布规律、土壤污染与人群健康风险评价等方面基础研究。(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等参与)

2.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人才培养。加快推进人才发展战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参与突出土壤环境问题、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研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土壤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和技术人员,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和技术培训。(市人社局牵头,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等参与)

3.推动土壤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市发展改革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

1.履行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实施本工作方案的主体,要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备案。(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规划局、市质监局等参与)

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环保局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畜牧局等参与)

3.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国有企业、省属企业特别是市属企业要带头落实。(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市政府国资委等参与)

(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1.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市负总责、县区落实”原则,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强化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发动群众监督。(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等参与)

2.加大资金投入。市级财政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支持力度。统筹相关财政资金,优先用于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地区、重点项目、涉重金属企业技术改造以及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区。各县区政府要重点支持饮用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生态修复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等参与)

(三)严格评估考核

1.实施目标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县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等参与)。

2.严格责任追究。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县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整改不到位的,约谈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约谈有关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等参与)

(四)开展宣传教育

按照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利用主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土壤环境专门课程。(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水网信办、市粮食局等参与)

附件:天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天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何 东 副市长

副组长:杨胜利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永刚 市环保局局长

逯国文 市农业局局长

高翔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杨文元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伏金祥 市教育局局长

雷天录 市科技局局长

何晓斌 市工信委主任

曹小明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栋梁 市财政局局长

马延广 市建设局局长

汪杰刚 市水务局局长

王学锋 市林业局局长

李尚平 市商务局局长

仙松涛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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