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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发布(全文)

时间:2017-02-04 11: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

10.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全面整治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相关企业要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 11 —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参与)

11.提高生活污染无害化处理水平。科学规范处置城镇生活垃圾,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直接用作肥料。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提高处理达标后的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继续深入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建立农村生活污染治理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参与)

(四)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推进矿区生态恢复利用。

12.提高矿山综合开发利用和治理水平。强化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综合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主要矿种“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水平。严格要求采矿企业按设计排放采矿废石和选矿尾矿,鼓励采矿企业将废石在采空区作就地填埋无害化等处理。提高废渣综合利用处理能力,提高多金属伴生矿的采、选、冶分离与回收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突出抓好有色金属等伴生放射性矿产采、选、冶过程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自 2017 年起,对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参与)

13.促进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重建。坚持矿山建设和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三同时”,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和土地复垦履约制度。强化露天矿采空区复垦工作,创新矿山剥离—采矿—复垦一体化模式,促进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重建。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开展对地质环境问题突出的老矿山治理,有效增加治理区内的林地、耕地、建设用地面积,消除地质灾害导致污染隐患,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负责,林业厅参与)

14.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尾矿库安全环境隐患排查,落实尾矿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要求,按照隐患严重程度和环境敏感度,开展安全环境风险评估,确定重点治理区域及重点治理项目,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提高尾矿库安全标准化等级,生产运行的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严格治理尾矿库排洪系统不畅通、安全超高与干滩长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等隐患;对停用废弃尾砂库、废渣库,按照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强制闭库;对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和超设计能力排放、超量储存的尾矿库要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治理,未按期完成治理的要依法关停。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开采的矿井和非法设立的尾矿库,重点治理“头顶库”,“三边库”全部完成升级加固改造,无主尾矿库治理全面完成,已达到闭库条件的尾矿库闭库验收。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和对下游村庄、河流等特殊位置和库内尾砂毒性较强的尾矿库,强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参与)

(五)加强农业污染防治,保障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15.合理施用肥料。实施广西到 2020 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围绕“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的工作主线,到2020 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户率达到 90%,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便肥料化还田率达到 60%,农作物秸秆还田率达到 60%,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 40%左右,实现农作物化肥用量零增长。在南宁、北海、百色等市蔬菜生产基地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在桂林、梧州、贺州等市柑橘主产区开展水果优势产区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在全区绿肥种植示范基地开展绿肥种植后茬减量施肥增效试点。(农业厅牵头,自治区农垦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供销社参与) 

16.科学使用农药。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遵循生态学、生态经济学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进生态农林业,科学控制除草剂使用,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到 2020 年,全区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率达到 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初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科学用药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实现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农业厅、林业厅牵头,自治区供销社参与)

17.加强废弃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利用。摸清全区各地农膜用量,加快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逐步建立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到 2020 年,全区当季农田残膜回收率达 70%以上。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和体系,逐步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农业厅牵头,自治区工商局、供销社参与)

18.推进种植、养殖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持续推进生态养殖,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微生物+”生态养殖多种模式,加强节水控污。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促进源头减量,防止过量使用。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促进畜禽粪便在种植业上实现轻便化、简便化、商品化利用。到 2020 年,全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0%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0%。积极推进畜禽粪便、秸秆肥料化利用,同时列入产粮(油)大县、生猪大县的县(市、区)应优先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试点,按照能源、农业、环保三位一体格局,整体推进,建设生物天然气循环经济示范区。鼓励、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秸秆回收利用,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商品化有机肥还田和过腹还田等。(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厅牵头,自治区林业厅、环境保护厅、供销社等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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