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04 16:19
来源:陕西省环保厅
第五节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
发挥“以创促治”、“以奖促创”等政策效应,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到2020年,力争开展1个国家级、3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区)创建工作;开展3个国家级、5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镇(乡),10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
第八章 加强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
坚持融入和联动原则,将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以落实企业主体与政府监管责任为方向,推动环境风险防控由应急管理向全过程管控转变,构建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追责的多层次风险防范体系,有效降低核与辐射、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环境风险,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健全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健全环境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强化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健全省内环境应急机构,推进专业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建设主要流域应急处置中心,增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实施环境应急分级响应,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加强环境隐患排查整治。
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探索建立规划、区(流)域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加强重点区域领域环境风险综合管控,针对有色金属、石油、煤炭、化工、医药、电镀等重点行业,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切实加强企业环境风险日常监管,建立环境风险重点监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明确监管对象,提高管控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重点监管企业要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善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应急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对已污染或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地区制定整改计划。督促延长集团、长庆油田对油区管线,特别是10年以上或管径大、流量大、铺设区域地质结构复杂的管线采取清水试压等手段进行内外检测,对查出的隐患实行“一隐患、一档案”,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推动环境应急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员一体化管理,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石油化工、涉重行业应急预案管理。
第二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进一步规范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强化辐射环境执法检查,加强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快辐射执法监测能力建设步伐,全面推进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实施Ⅲ类以上放射源在线监控与事故预警信息化管理,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强化放射性废物收贮安全管理工作,加大闲置、废弃放射源(物)的收贮力度,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高风险核技术利用装置实施强制退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加快历史遗留放射性污染治理力度,开展伴生放射性矿污染治理工作,严格控制铀矿冶炼设施三废排放,强化废旧金属熔炼企业放射性监测,严防放射性污染事故发生。开展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加强规划审批,优化电磁场的空间分布,加强广播电视、移动通信、高压输变电及雷达设施等伴有电磁辐射项目的环境管理,有效控制电磁辐射污染。
第三节 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以“治旧控新、削减存量”为原则开展重金属污染减排。严格国家重金属重点区域内涉重行业环境准入,实现园区化集中管理。推进清洁生产,加强过程监管,防范环境风险,加快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工作。
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健全省内重金属环境监测体系,完善重金属污染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深入掌握我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区域、行业特征。涉重企业(园区)要开展重金属排放及周边大气、水体和土壤重金属环境监测,向社会公开。按照“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防止新增污染。在凤县、旬阳、镇安等国家重金属重点区域内,严格控制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在非重点区域内,鼓励探索符合产业政策的不同企业兼并重组,实现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新建涉重企业必须集中入园,鼓励原有涉重企业迁建入园,实施同类整治、集中管理。国家重金属重点区域内涉重工业企业要改造现有治污设施、提标升级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环境风险。制定有色金属、石油、煤炭、化工、医药、电镀6大重点行业重金属综合整治方案,实施重点防控行业重金属排污强度管理。
加强涉重企业的全过程管理。深入推进涉重企业清洁生产,重金属国控重点监管企业必须每两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涉重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严格实施排污许可,逐步安装重金属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加强涉重企业的日常监管,防范企业偷排。定期开展涉重企业环境风险排查,并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工作。分别在旬阳汞锑矿区、陈仓铅锌冶炼区、潼关金矿采选冶集中区等国家重金属重点区域,白河县硫铁矿区、商南县铬渣集中堆存区,勉县涉重化学品制造企业以及汉中遭受甘肃陇星锑业尾矿库泄漏污染区域选择试点进行三废综合治理及土壤修复等工作。
第四节 提高危险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监管水平
严控危险废物源头管理。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减少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量。推行重点危险废物产生行业和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开发和应用有利于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废水、废气治理技术。继续发挥电子信息系统的优势,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鼓励自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
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统筹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运行,鼓励陕北能源化工、关中机电加工、陕南有色金属等产业基地配套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集中处置设施,加强涉重金属危险废物无害化综合处理处置,改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高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能力。因地制宜做好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铅酸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的收集示范项目,建立非工业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示范中心。研究制定我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尽快解决历史遗留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置。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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