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04 16:19
来源:陕西省环保厅
(七)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开展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淤地坝系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保护工程和关中地区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提升全省森林覆盖率2%以上,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建设,使全省50%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保护和改善大熊猫、朱鹮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植物栖息地,建立3个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10个观测样区,建设全省自然保护区群遥感监测网络及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数据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
(八)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程
推进全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应急、宣教、信息和辐射管理等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推进我省生态环境大数据体系、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决策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县级执法机构的调查取证仪器设备配置,到2017年,80%以上的环境执法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加强宣教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推动形成社会多元共治的环保格局。建设环境监测人员培训和考核中心,制定全省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人员五年培训计划,提升监测水平。
第十一章 构建长效机制,加强组织实施
本规划是今后五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依据。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地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将规划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各市、县(区)政府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各地政府及主要负责人的环保责任,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省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强化责任、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形成省、市、县(区)分级管理,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第二节 分解任务计划,狠抓规划落实
将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形成职责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规划顺利实施,既要充分落实污染企业的主体责任,又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完善政策目标体系,执行责任体系和考核监督体系,科学合理编制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分领域、分阶段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第三节 完善经济政策,拓宽投资渠道
落实政府环保投入责任,加大各类专项资金在环保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争取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的顺利实施的保障作用。准确把握国家相关资金投入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积极争取金融机构贷款,加大环保产业招商投资力度,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吸引社会民间资金投入环境保护领域。强化企业责任意识,落实企业环保投入。积极拓宽利用外资渠道,争取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无偿援助和优惠贷款。
第四节 重视科技支撑,提高治理成效
充分发挥我省科研优势,加大投入,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科研力量开展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相关重大课题研究和相关技术创新。加强环境管理决策支撑科学研究,开发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方法技术研发与示范,加快技术创新示范,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创新队伍,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增强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
第五节 开展评估考核,实时跟踪管理
加强规划实施的定期检查和评估,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度检查,公布规划主要任务实施进展情况、环境指标完成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及需求变化,适度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度,分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对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各地政府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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