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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政府下发《威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7-09-18 16:10

来源:威海市人民政府

中国固废网获悉,威海市人民政府于近日下发《威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了“到2020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的总体目标,具体全文如下: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政发〔2017〕1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

威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市、环境优先,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查、防、控、治”为工作主线,运用“行政考核、经济政策、市场机制”调控手段,建立责任落实、资金投入、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推进机制,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全面构建科学、务实、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明确主要任务

(一)全面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研究制定《威海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以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疑似污染场地为重点,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7年底前,初步摸清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仓储场地、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及关停、搬迁企业等建设用地主要污染状况。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建立市县两级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建设土壤样品库和样品流转中心,提高土壤样品集中、统一、规范储存能力。(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牵头,市财政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下同〕政府〔管委〕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市政府〔管委〕落实,不再列出)

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编制《威海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布点方案》,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在文登区、乳山市两个国家重金属重点防控区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区市全覆盖。对重点监管企业(区域)布设预警监测点位,开展加密监测和数据分析、预报,采取“趋势预警和超标预警”的模式,开展预警监测和预报。(市环保局、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市环保部门和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环保部门应具备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的能力。建立土壤预警和应急监测体系,各级政府及企业编制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和方案中要包含土壤应急监测的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市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3.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整合环保、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已有相关数据,建立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与管理、农业生产、保护居民健康中的作用。(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规划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二)严防新增土壤污染。

1.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准,优化和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促进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或新建项目,必须迁入或纳入依法设立、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并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参与)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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