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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政府下发《威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7-09-18 16:10

来源:威海市人民政府

2.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1)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照国家发布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针对监测超标区域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试点工作,并有序推进其他区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的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有条件的区市要逐步开展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市环保局、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等参与)

(2)加强耕地分类管理。严守耕地红线,切实加大保护力度。按照耕地生态红线,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环境质量不下降。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要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制定土壤环保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区域倾斜,2020年底前,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145.1万亩。实施保护性耕作,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免(少)耕播种、粮豆轮作、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283.3546万亩,基本农田数量确保243.79万亩不减少,实施保护性耕作85万亩以上,推广秸秆精细化还田技术120万亩。市政府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区市,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限制性措施。(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环保局、供销社、农机局等参与)

着力推进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在重点土壤污染区域,加强蔬菜、水果、食用菌等重要农产品风险监测和重点监控产品监控抽查。同时,逐步扩大开展对食用农产品的重金属协同监测预警。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标。(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参与)

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潜在受污染耕地,有关区市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指标。(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等参与)

(3)加强林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制定农药控制使用方案,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加强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市农业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3.加强农业生产监管。

(1)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稳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实施,建立减肥增效集成示范区。强化高毒、高残留农药源头监管,全面建立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大力推广生物农药,逐步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17年起在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开展试点。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14年减少10%,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国税局、供销社等参与)

(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重点区市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依托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畜禽粪便肥料化生产设施,生产有机肥。积极推进农村废弃物三级网络试点工作。禁止在农用地施用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100%,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等参与)

(3)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示范推广光热降解、全生物降解地膜和0.008—0.01mm以上标准地膜,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2017年起在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开展废弃农膜回收试点工作;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市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工商局、供销社等参与)

(4)加强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用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市水利局牵头,市农业局等参与)

4.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电镀、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矿山开采、危险废物处置、加油站等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在环境影响评价时,同步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本底值,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土壤污染防治设施的,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环保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企业对现有土壤污染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不得建设除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以外的其他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2017年起,各区市政府(管委)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等参与)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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