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12 09:28
来源:晶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
今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深圳是其中之一。这意味,深圳全民垃圾分类时代已经到来,如何利用法治思维推进全民垃圾分类?
10月10日,深圳市城管局举办了《深圳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修编》专家咨询会,邀请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固体废物处理与环境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刘建国,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海滨,为深圳的生活垃圾分类建言献策,并寄语深圳在特大城市垃圾分类上创造出范例。
不能简单地把立法理解为强制。法治涉及面很广,比如有了法得先让民众了解、理解并接受,可能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宣传推广,因此必然是个水到渠成的过程。在快递行业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才是遏制包装物垃圾增长过快的治本之策,目前我国已具备了设立包装废物回收基金的条件。
”专访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
我国已具备了设立包装废物回收基金的条件
希望深圳在立法中推动垃圾分类
晶报:
世界范围内垃圾分类做得较好的国家和地区,有一条共性的经验与启示,就是立法先行,以严格的立法和执法来保障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您认为这个立法有无必要性?
编辑:程彩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