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24 16:16
来源:哈尔滨市政府
4.打通家庭源危险废物处置渠道。规划启动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建设,根据国家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打通家庭源危险废物收运处置渠道,探索建立符合环保要求和国家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品种需求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由市环保部门对有害垃圾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5.全力推进固体废物产业园项目进程。利用产业园,建设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灰渣填埋、有害垃圾处置、污水处理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机制,促进园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高效衔接。(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局、相关区政府配合)
6.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大力推进县(市)、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科学规划农村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方式,建设适合农村垃圾收运处置的设施,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各县市政府牵头,市农委、市城管局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示范筹备阶段(2018年4月)。各区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印发宣传材料。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首批示范片区和单位收集设施配置工作,完成宣传培训相应准备工作。
(二)创建示范阶段(2018年5月—2018年12月)。选取道里区工农、南岗区跃进、松北区松安3个街道办事处共计60个小区(既包含物业管理较好的小区,也包含基础条件较差的自管庭院和棚户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道里、南岗、松北区委、区政府等10家党政机关,群力兆麟第二小学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市第九中学松北校区等3家学校以及群力远大、南岗松雷和松北大福源等3家商超,率先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创建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并逐步扩大示范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扩大范围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市直有关部门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文件,提高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收运处置能力,总结公共机关强制分类和示范片区创建经验,在9区具备条件的其他小区和公共机构开展分类收集工作,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四)全面推广阶段(2020年)。在全市推广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模式,形成规范有序、科学长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运行机制,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
六、组织机构
成立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及团市委、市妇联、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委、市食药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文广新局、市农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和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队伍,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七、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是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刚性要求的重大任务。各区县(市)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协调推进。各区县(市)要细化分解管理、监督职责,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
(二)搞好协调配合。生活垃圾分类是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督察制度和综合考核制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任务,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履职尽责,协同推进,确保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考核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考评内容,细化指标,严格考评,发挥杠杆和导向作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紧制定《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评办法》,对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评,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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