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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包头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时间:2018-07-19 16:46

来源:包头市政府

《包头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日前印发,《方案》提到: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等。详情如下: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落实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山水治理、大气防控、水土改善”三大行动,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包府发〔2017〕33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立足我市实际,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我市建设更高质量的小康社会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

2018年,按照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的原则,落实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要求,掌握土壤环境基础情况,以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为重点,排查并消除土壤环境风险隐患,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有关任务。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工作。

1.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按照2017年7月31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和自治区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部署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于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市农牧业局牵头,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开展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依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农用地(包括基本农田、耕地、林地、草地、园地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为重点,划定我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并于2018年6月10日前将划定成果(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报告及数字化分区图)上报包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3.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启动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类别及土壤污染重点企业进行分类筛选,建立并完善土壤污染重点源清单,掌握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并于2018年10月1日前将工作成果上报领导小组。(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农牧业局配合)

4.推进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制定我市土壤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根据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组织完成年度土壤环境监测任务。(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5.开展重点地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针对各地区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历史和现状,对重点地区和行业,特别是涉及农牧业开发、居住用地开发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安全和存在潜在污染隐患的土壤开发项目区,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排查情况开展场地调查与评估。(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6.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收集并整理环保、国土资源、农牧业等部门现有数据,稳步推进我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完成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初建工作。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牧业生产中的作用。(市环保局牵头)

(二)加大土壤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力度。

1.汇总土壤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收集并整理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规章,市环保局负责开展土壤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汇总公示工作。(市环保局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2.全面强化监管执法。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项环境执法。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定期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加大对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以及产粮集中区、城市建成区等重点区域的土壤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力度。(市环保局牵头)

3.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环境。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4.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严格执行国家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实施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要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的控制要求。(市环保局牵头)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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