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9 16:46
来源:包头市政府
4.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九原区和土右旗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市农牧业局牵头)
5.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市水务局牵头)
6.减少生活污染。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整治非正规及退役的垃圾填埋场。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市城管执法局牵头)
(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落地与实施。
1.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完成项目库的建设,项目库要上报领导小组。(市环保局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2.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各地区要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农牧业局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3.强化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保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环保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联系人制度,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系人情况于6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要抓好统筹协调,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信息报送。
各地区、各部门要定期梳理本地区、本部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实施和进展等情况,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15日前,将半年工作总结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监督考核。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分析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领导小组对各地区、各部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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