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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江西省关于印发江西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8-01 16:09

来源:江西省政府

中国固废网获悉,近期,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发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

《江西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小厕所关系大民生,小空间展示大文明。“厕所革命”关系到群众日常生活、国民素质提升、社会文明进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厕所革命”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抓、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一项重要工程来实施,全力推动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打赢“厕所革命”这场战役,有效解决农村厕所脏臭差和城市厕所如厕难等问题,全面改善我省城乡人居环境。

二、主要目标

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0年,全省完成新建公厕11万座、改建公厕05万座和农户改厕112万户的任务。省会南昌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公厕达到5座以上,二类以上公厕达到75%;全省其他城市(县城)建成区每平方公里公厕达到4座以上,二类以上公厕达到65%,步行10分钟左右有一座公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车辆每行驶2小时或100公里有1座公厕,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公共场所都有相应等级的旅游公厕,集中居住1000人以上的村庄和乡镇政府所在地至少有1座无害化卫生公厕,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查找方便、管理有效、文明如厕”的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领。各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城市公厕设计标准(CJJ14-2016)》《农村户厕卫生标准(GB19379-2012)》《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对行政区域内厕所的现状、布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科学布局,将厕所纳入景区、公路、车站、加油站等规划,形成分布合理、数量充足的城乡公厕服务体系。综合考虑农村卫生健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研究制定农户改厕专项规划。(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发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

(二)分类推进建设。在全面摸底、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镇、乡村、交通、旅游、加油站公厕建设和农户改厕工作,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全面提升卫生条件、使用环境、服务功能。制定《江西省城乡厕所设计导则》,城镇、乡村、交通、加油站、旅游公厕相互交叉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建设。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粪水直接或经化粪池发酵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不具备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条件的,应设贮粪池由抽粪车抽吸。进一步完善全省公厕引导牌配置,设置清晰鲜明的全省统一标识和指引。各类旱厕要优先改建,彻底消灭旱厕。

1.城镇公厕建设。城镇公厕是指城市(含县城)建成区和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的公厕。公厕设计和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突出环境整洁、干净卫生、方便舒适等实用功能,不得片面追求豪华。新城区要按照规划要求,超前谋划,尤其是公共建筑、大型公园绿地、集贸市场等人流集中场所必须设置公厕,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不小于2∶1,其他公厕女男厕位比例可为3∶2。土地出让配建公厕的,必须将建设规模和标准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之一,向社会公示。要加快改造老城区旧公厕,重点是旱厕和设施陈旧老化的公厕。严禁随意拆除现有公厕,因道路拓宽等确需拆除的,要遵循“拆一补一、就近建设”的原则,不得减少现有公厕数量和建筑面积。新改建城镇公厕执行《城市公厕设计标准(CJJ14-2016)》)。有条件的城镇公厕可配建城市管理站等便民服务设施。(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乡村公厕建设。结合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整洁美丽,和谐宜居”乡村建设行动等,按乡政府所在地和集中居住1000人以上村庄应有一座公厕的要求,参照《城市公厕设计标准(CJJ14-2016)》,因地制宜推动乡村公厕新改建工作,满足当地村民和流动人员的需要。乡村公厕外观要与当地农村环境风貌相协调,注重自然通风。(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旅游公厕建设。以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为统领,按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要求,全面提升旅游公厕,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公共场所都拥有相应等级的旅游公厕,成为展示文明旅游形象的重要窗口,成为旅游强省建设的重要亮点,满足人民群众旅游需求。把“厕所革命”作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A级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旅游品牌评定与复核的硬性条件,对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责任单位:省旅发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4.交通公厕建设。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按照车辆每行驶2小时或100公里应有1座公厕的标准,做好沿线公厕的布点、选址、新建工作,并改建提升交通沿线老旧公厕。车站、码头等交通节点是重要窗口,要全面提升公厕水平,展示江西文明形象,同时做好移动式公厕储备,满足高峰客流量需求。交通公厕新改建参照《城市公厕设计标准(CJJ14-2016)》。(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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