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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工作手册

时间:2018-10-30 13:23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工作手册,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工作手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指导地方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的信息采集质量控制、风险筛查结果纠偏、布点采样方案审核工作,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等文件,我部组织编制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工作手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质量控制工作手册(试行)

2.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风险筛查结果纠偏工作手册(试行)

3.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审核工作手册(试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 1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质量控制工作手册

(试行)

为指导地方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质量控制(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质控)组织实施工作,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信息采集技术规定》)、《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质控技术规定》)等文件,在总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下简称企业用地调查)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手册。

本手册可为地方开展质量控制(以下简称质控)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地方可根据需要结合本地情况细化实施。

一、使用对象

本手册主要供企业用地信息采集调查单位自审和内审质控人员、以及市级和省级外审质控专家等相关方参考。

二、工作内容

信息采集质控工作主要包括:

(一)调查表填报质量检查

各级外部质控和内部质控人员检查地块信息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其中准确性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调查单位和质控单位的工作质量评估

信息采集组织实施机构对承担信息采集的调查单位进行工作质量评估,信息采集上级质控单位对下级质控单位进行工作质量评估。

三、工作方法

(一)调查表填报质量检查

质控人员查看地块基本资料和辅助资料的收集情况、现场踏勘照片、人员访谈记录、地块信息档案情况和空间信息文件等资料,并填写地块调查表填报支撑材料情况(附录 1),初步评判资料收集

情况是否足以支撑调查表填报,以及建档是否规范。

调查表填报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填报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1. 信息完整性检查

检查调查表中应填报项是否全部填报。若有缺项,统计带“*”和不带“*”的未填信息项数。带“*”的未填信息项数超过 2 个或不带“*”的未填信息项数超过 5 个,则判定为信息完整性检查不合格。

对于缺项,信息采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提供的说明如足以证明其履职尽责或为地方环保部门认可,则可认为说明合理。

能提供合理说明的相关缺项则不计入未填信息项。

2. 信息规范性检查

检查调查表中已填报项是否按照《信息采集技术规定》中的填表说明规范填报。统计带“*”和不带“*”的不规范填报信息项数。若带“*”的不规范填报信息项数超过 2 个或不带“*”的不规范填报信息项数超过 5 个,则判定为信息规范性检查不合格。

3. 信息准确性检查

检查调查表中带“*”信息项填报是否准确,应重点关注地块风险筛查高分值指标项及对应信息项(附录 2)。统计不准确的带“*”信息项数,不准确信息项数超过 2 个,则判定为信息准确性检查不合格。

本项检查要基于对上传的填报证明材料、地块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进行综合分析后判定,如存在多源资料的信息项是否合理甄别、关联信息项是否前后矛盾、信息项填报是否综合考虑地块历史使用情况等。

4. 调查表填报质量评价

地块信息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检查中,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调查表填报质量不合格;若三项均合格,统计调查表中带“*”的未填信息项、不规范信息项和不准确信息项总数,超过 5 个则判定为调查表填报质量不合格。

(二)调查单位和质控单位的工作质量评估

1. 调查单位工作质量检查

检查调查单位是否建立了信息采集质量检查制度、制定了内部质控计划、配备了足够的自审和内审质量检查人员,是否对调查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自审、内审是否与调查工作同步开展,是否 100%开展了调查表自审和内审,是否对审核发现问题的整改复核形成了闭环并保存了完整记录。必要时还应进行现场质量检查,核实地块信息采集内容的准确性。

2. 质控单位工作质量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质控单位工作准备情况和质控工作开展情况。质控单位工作准备情况包括:是否制定了信息采集质控工作方案、明确了人员职责分工和质控工作机制、组建了由场地污染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水文地质或地质勘探等专业领域技术专家组成的质控专家队伍。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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