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22 09:32
来源:重庆生态环保局
利用设施规模和技术工艺:应选择《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中的危险废物利用工艺,或国家已发布的危险废物利用的最佳可行技术,应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行业准入条件。利用工艺必须采用主流成熟工艺和设备,综合利用产品必须符合《固体废物鉴别通则》(GB34330)对产品的要求。利用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必须稳定达标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有稳定可靠的处置去向。
2.现有利用处置设施
2020年以前,现有利用处置设施规模和技术工艺要按照新改扩建设施要求完成升级改造;鼓励对于距离环境敏感点较近,且环境问题投诉多的现有利用处置设施搬迁至相应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和企业双责任
一是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地方政府和区县环保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将危险废物环境执法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常态化、管理水平稳定化。
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培训,引导企业主动作为和履行主体责任。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动态管理,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组织核查评估,对问题突出的、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暂扣或吊销许可证。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开展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工作,保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高压态势。
(二)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
一是巩固危险废物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已建立的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交通、经信、商务、财政、规划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回收利用、机动车拆解和维修等行业管理。
二是完善危险废物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和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技术审查、会商、约谈、定期评估、专项执法等制度;强化对区县审批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的管理;强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审批,落实区县审查职能。
三是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修订和完善《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指南》《重庆市固体废物转移许可指南》,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转移许可审批、信息公开制度。
(三)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鼓励高水平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淘汰落后工艺,避免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过程造成环境危害,组织制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和设施的评估程序和标准,定期评估工艺先进,环境安全的综合利用设施。
重庆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项目一览表(2018-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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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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