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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临沂市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

时间:2018-12-03 14:24

来源:临沂市政府

2、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优化利用处置能力配置,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各县区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合理布局建设集中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 5000 吨(含)的企业,以及园区内所有企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之和大于 1 万吨(含)的化工园区,应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支持其他有条件的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自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设施,并提供对外经营服务;鼓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市环保局牵头)

2018 年年底前,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根据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需求,完成“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调整与优化。对列入规划的项目实行月调度、季通报,推动各县区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郯城县、沂水县、兰陵县、费县 4 县要加快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设施、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建设进度。2020 年年底前,全市建成投运4 个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项目、2 个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补齐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鼓励园区内企业间循环利用危险废物,畅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运行渠道,形成企业间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协作链网,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水平。(市环保局牵头)

(三)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

1、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各县区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情况摸底调查,科学预测医疗废物增长量,合理规划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强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监管,促进处置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处置能力储备和预案管理,确保形成覆盖城乡、满足需求、持续稳定的处置能力。(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牵头)

2、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完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专用包装、集中贮存的要求,加强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配套,因地制宜推行以集中处置单位为主体的农村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作模式,到 2020 年,力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各自按职责负责)全面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将医疗卫生机构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纳入医疗服务成本,减轻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担。通过调研,结合实际,参考其他省、市做法,合理调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正常运行,医疗废物合法、安全处置。(市物价局牵头)

(四)持续强化进口固体废物管理。

1、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专项行动。根据国家分批分类调整的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2018 年 12 月 31 日起,禁止进口废五金、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 16种固体废物;2019 年 12 月 31 日起,禁止进口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 16 种固体废物。到 2019 年年底前,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强化进口固体废物原料检验检疫,严格执行新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严防环保项目不合格废物原料入境。针对《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列明的固体废物,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走私专项行动,打击走私国家禁止进口废物行为,对专项打击走私行动中发现的“洋垃圾”,坚决予以退运、销毁或无害化处置。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严格固体废物进口和后续监管,对无牌无照、非法经营、储存“洋垃圾”店铺、窝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临沂海关、市环保局牵头)

2、强化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监管。从严控制进口废物数量,从严从紧把控,压减固体废物进口数量。开展对进口加工利用企业和固体废物集散地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倒卖、非法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强化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监管,加强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批建、“三同时”制度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等情况的现场检查,及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牵头)

(五)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能力。

1、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专业化、规模化,鼓励探索建设危险废物收集网络、贮存设施,并依托危险废物收集网络、贮存设施,建立机动车拆解维修、各类实验室、农药废弃包装物等特种行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加强涉重金属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鼓励生产或经营企业建立废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废镍镉电池、废矿物油等回收网络,支持分类回收处理。(市环保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配合)

2、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依托“互联网+”,完善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加强危险废物流向监控。结合监管网络平台建设,借助物联网、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考核”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信息数据库,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推动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2020 年年底前,健全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备案、转移联单、经营单位经营记录、日常管理等信息化管理。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改造力度,采用技术成熟、运行稳定、经济合理的新技术,提高现有设施的处置运营水平。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区域合作协调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环保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配合)

3、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针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具有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具有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利用处置设施运行状况及是否存在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排放、处置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处罚,对发现的非固废问题及时移交相应管理部门、单位,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牵头)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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