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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下发:到2020年,新增渗滤液处理能力2500吨/日

时间:2019-01-09 11:25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近日,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指出,到2020年底,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满足需求,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8.5万吨/日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除按规划实施统筹处理的城市外,实现“垃圾不出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4500吨/日以上,县级以上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全覆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1000万吨/年以上,设区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全面建成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保障体系全面建立,渗滤液处理、飞灰安全处置等配套设施齐备,能力充足,运行规范。全省新增渗滤液处理能力2500吨/日,新增飞灰填埋库容500万立方米。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8〕11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扎实有效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4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系统治理,全面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生活垃圾处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加快补齐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配套设施建设短板。

——注重城乡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乡和区域之间的联建共享,建立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的城乡一体化发展。

——加强系统治理。加强生活垃圾从源头分类到终端处理的系统管理,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力度,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依法从严监管。加强法制和政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技术标准体系,严格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运营和管理水平。

——推进全民共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满足需求,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8.5万吨/日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除按规划实施统筹处理的城市外,实现“垃圾不出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4500吨/日以上,县级以上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全覆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1000万吨/年以上,设区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全面建成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保障体系全面建立,渗滤液处理、飞灰安全处置等配套设施齐备,能力充足,运行规范。全省新增渗滤液处理能力2500吨/日,新增飞灰填埋库容500万立方米。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1﹒促进垃圾源头减量。

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厨余垃圾产生量。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鼓励宾馆餐饮等行业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全生命周期垃圾产生量。发展绿色包装,倡导绿色消费,开展绿色回收,加快构建源头减量控制体系。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利用。

(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

2﹒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推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引导城市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开展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提高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配置标识易懂、规格适宜、设计美观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方便居民分类投放。采用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手段,提升居民参与率,并逐步做到生活垃圾分类精准投放。

(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等)

3﹒规范垃圾分类收运。

实施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分类收运。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垃圾运输车辆,统一车辆标识,便于管理和社会监督,消除作业噪音扰民、车辆不洁和运输过程抛洒滴漏等现象。对餐厨废弃物实施统一收运管理,逐步实现全量收集。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施全程监控,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弃置现象。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的建设和改造。加大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的改造力度,新建居民小区要同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装备。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专业运输单位定时进小区分类收集各类生活垃圾。加快港口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设施建设,并与城市环卫收运体系做好衔接。

(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江苏海事局等)

(二)加强垃圾处理能力建设。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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